□张行琴 吕炎辉
援藏到阿里 怕苦当逃兵
每一个取得成功的人,都有一个奋斗的青年和一个上升的中年这样一个人生历程。1954年出生的刘昭雄也一样,通过努力和拼搏,用自己的心血和汗水铺就了一条仕途得意、前途无量的成功之路。
早在1970年,年仅16岁的刘昭雄便在原玉林地委办公室当上了通讯班的班长,年纪轻轻就为自己以后的仕途生涯迈出了令人羡慕的一步。到了1976年,为了使自己的人生取得更大的成功,他到广西师范大学深造学习,在提高自己的文化程度的同时,也为实现青云直上、官运亨通的人生梦想捞取资本。毕业后,他曾经当过大学教师,又当过法官,后来到乡镇任职,并于1990年当上了原县级玉林市委副书记,是当时为数不多的如此年轻的县处级领导干部。
不仅如此,刘昭雄还曾经一度是玉林的知名人物。由于他工作积极,表现突出,深得领导的青睐和组织的信任,被中央组织部列为后备干部重点培养对象,并于1991年选派为援藏干部,到西藏阿里地区措勤县担任县委副书记职务。当时,与刘昭雄同一批进藏,同在阿里地区的援藏干部有全国知名的人民好公仆孔繁森。
“冰山愈冷情愈热,耿耿忠心照雪山”是孔繁森同志光辉一生的真实写照。进藏之后,孔繁森同志以“一个人爱的最高境界是爱别人,一个共产党人爱的最高境界是爱人民”的公仆情怀,不辱使命,不负重托,扎根阿里,甘洒热血,为阿里地区的发展殚精竭虑,鞠躬尽瘁,并且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因公殉职后身上仅有8元6角钱……人格的力量和精神的绵延,铸就了生命的伟大与不朽,孔繁森的名字因此传遍神州大地流芳千古,化成了广大人民群众心中的不朽丰碑。然而,同为进驻阿里地区的援藏干部,刘昭雄却截然相反,面对那里恶劣的自然环境和艰苦的工作条件,怕苦怕累的他进藏没几天,便假装生病当了逃兵溜回玉林,结果被中央组织部予以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刘昭雄因此为自己的人生写下了黯然失色的一笔。
贪婪滥用权 挪用三百万
进藏没几天便当逃兵并受到中央组织部的处分,刘昭雄在玉林又一次出名,他当逃兵的行为一时成了人们的一个笑柄和茶余饭后的谈资。而因为自己的人生扉页中有了这一极不光彩的一页,他也颇有自知之明,没了往日的威风和神气。在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反省、思过的同时,他认真做事,老实做人,重塑爱岗敬业、脚踏实地的形象,争取早日洗掉人生污点,以便获得时来运转的机会。
也许刘昭雄天生注定就能混个一官半职,不久之后,机遇再次降临他的身上。1995年10月,原玉林地区乡镇企业委员会聘任刘昭雄为下属机构玉林地区(后为玉林市)发展乡镇企业基金互助会主任。基金会是具有独立法人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刘昭雄,注册资金为200万元。虽然官职不大,但也一权在握,刘昭雄为此也颇为满足和得意。
可以这样说,在获得权位之前,刘昭雄孜孜以求谋的是官;而当了基金会主任之后,他费尽心机求的是财。在担任基金会主任期间,刘昭雄面对下海经商热浪滔天的时势,不再满足于一个月只有几百元工资的微薄收入,为了使自己的腰包尽快鼓起来,先后投资开办林场、养殖厂等私人企业。1997年4月,刘昭雄与广西广播电视学校签订矿山转让合同,广西广播电视学校以250万元将“广西广播电视学校融水苗族自治县大利锡矿”转让给刘昭雄经营开发。
然而,竞争激烈的商海并非每个人都能如鱼得水,不谙水性的刘昭雄无法腾波击浪如愿以偿,被无情的“海水”重重地噎了一次,企业在惨淡经营中亏得一塌糊涂。而为了维持企业能够继续生存,他不仅四处举债,还大权独揽、一手遮天地玩权弄术,把黑手伸向了其所掌管的基金会股金,在1996年2月至1997年10月期间,以白条、收据等形式抵库存现金从基金会借支了117万元,并不许会计、出纳入账。
到了1997年11月初,玉林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召开刘昭雄也参加的会议研究基金会的有关问题,其中明确规定:“基金会照常运行,这段时间只收不贷”。但为了应付企业亏空以及冲销以前所借支的117万元的白条、收据,刘昭雄想出了可谓两全其美、一举两得的一招“妙计”,肆无忌惮地置会议决定于不顾,将手中的权力用到了极致,在其直接的安排、指使下,以其个人承包经营的融水苗族自治县大利锡矿的名义,采用借款的形式从玉林市发展乡镇企业基金互助会先后14次挪用公款300万元,其中用117万元抵消原来借支的款项,余下的183万元用于投资锡矿经营、还个人银行借款及个人建房等使用。至2002年7月止,刘昭雄仅还款4.7万多元,其余的295万多元至今尚未归还。
为掩人耳目 造假出高招
基金会的章程明确规定:较大数额借款要由董事长或董事会讨论决定。放贷的程序是先由借款人提出申请,基金会派人对申请借款的企业进行考察并写出调查报告,认为可以放贷后,再对借款人提供的抵押进行评估登记。300万元已经超出了基金会200万元的注册资金,属于较大数额不可置否,但刘昭雄在没有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董事会汇报,也没有按照基金会放贷程序进行操作的情况下,擅自决定以借款的形式挪走了300万元巨款。
然而,刘昭雄毕竟是做贼心虚,也怕自己的胡作非为有朝一日走漏风声而被上级追查。因此,为了使所谓的借款从表面上看是依规合法的借贷行为,他煞费苦心地利用手中的权力频出高招弄虚作假,以掩人耳目。
造假第一招:子虚乌有的考察。刘昭雄在其挪用300万元公款之前,有目的地安排基金会的朱某等4人到其个人承包经营的大利锡矿进行所谓的考察。朱某等人对此次考察都感到非常意外和突然,并在到了矿山之后才知道该矿山是刘昭雄个人承包经营的。考察回来后,刘昭雄即以与基金会合作投资大利锡矿为由,要求朱某等人起草一份调查报告,但朱某等人一致认为矿山离玉林较远,难以管理,且用基金会的钱投资刘昭雄个人承包经营的矿山违反有关规定,因此都持反对态度,不同意联营投资,结果连调查报告也没有写。而刘昭雄以大利锡矿的名义从基金会借款300万元后,自恃是基金会的一把手,竟以权压人,强行要朱某等人补写一份调查报告并一一签名。由于刘昭雄是1998年2月28日开始挪用公款的,因此他拿到朱某等人补写的调查报告后,还小心翼翼地将调查报告的落款时间涂改为“1998年2月25日”。
造假第二招:事后补办借款手续。按照基金会正常的借款程序,应该先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相应的抵押、担保才能借款的,但刘昭雄未经合法审批程序便擅自利用职务之便支配了300万元公款归其个人使用,事后才补办借款合同书、借款契约、抵押(担保)贷款保证书等,千方百计使自己的违规行为变成手续完备的合法借贷。特别是他所提供的抵押更是一个形式,他以价值600万元的大利锡矿作为抵押,但他通过合同得到的只是该矿山的开发权,并不是所有权,以该矿山作为抵押,纯粹是一个自欺欺人的幌子。
造假第三招:伪造会议记录。由于基金会的章程明确规定“较大数额借款要由董事长或董事会讨论决定”,刘昭雄对此也是心知肚明的,他也意识到自己的“借款手续”仍有欠缺,因此为了彻底掩盖其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他极尽造假之能事,亲手动笔写好一份会议记录内容后,然后于1998年11月18日将基金会的何某叫到其家里,采取语言威胁的手段,让何某将会议记录重新抄写,其中会议时间写为“1998年2月25日”,并让何某将基金会的会议记录本拆开,把伪造的会议记录放到1998年2月27日前的会议记录前面后,再将会议记录本重新装订好,最后刘昭雄自己拿会议记录本去叫基金会的相关人员签字。
潜逃三年多 一朝被抓捕
时间到了2002年,玉林市乡镇企业局对基金会的债务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并开展追债工作,刘昭雄瞒上欺下、自批自借的犯罪行为最终暴露出来。而意识到后果严重的刘昭雄,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为了逃避上级追查和法律制裁,于2002年9月负案潜逃,不知去向,其单位经多方寻找未果的情况下,于2005年到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报案。
对刘昭雄进行立案侦查后,检察机关虽然采取了各种措施对其实施追捕,但都因缺乏有价值的线索而一直无法将其捉拿归案。2006年春节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开展追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后,刘昭雄被自治区检察院、公安厅列为联合督捕对象。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领导对缉捕刘昭雄高度重视,抽调精干警力联合成立了专门的追捕小组,在玉林市、钦州市、南宁市以及云南省等刘昭雄有可能落脚的地方进行侦查布控,开展艰难的追捕工作。
再狡猾的狐狸也有露出尾巴的时候。追捕小组几经周折,历尽艰辛,最终在艰苦细致的排查中获悉刘昭雄在南宁市藏匿。然而,将刘昭雄抓捕归案并不容易,追捕小组经过三赴南宁,通过10天连续不断的蹲点、守候和跟踪,在准确掌握了刘昭雄的有关情况后,在自治区检察院、公安厅也派员直接参与抓捕行动以及南宁市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最终于2006年3月1日将潜逃3年多的刘昭雄成功抓获。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是谁触犯了神圣的法律,必然是咎由自取,罪责难逃,即使亡命天涯也是枉然。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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