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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现象发人深省

(ylrb.gxnews.com.cn 玉林日报 2007年01月23日10:03:31)

 
     
 

□林志军

    在2006年1至9月全国法院判处的罪犯中,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人6880人,同比下降5.73%;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人49423人,上升2.76%;18岁以上不满25岁青年149679人,上升8.65%,青少年犯罪占全部罪犯人数的34.09%。玉林市法院1至11月份判处的罪犯中,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人39人,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人289人,18岁以上不满25岁青年713人。青少年犯罪占全市罪犯人数的30.48%。

    青少年犯罪特点:1、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人289人,所占比例较大。2、文化教育水平较低,大部分是初中、小学毕业,或者辍学。3、所犯罪行倾向于暴力性和侵财性犯罪,如故意伤害罪、抢夺、抢劫、强奸、盗窃等。

    笔者认为,引起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1)青少年本身年幼无知,缺乏鉴别力,缺乏法律知识和法制素养,有的行为已经触犯刑律,构成犯罪,还不知道其行为的严重性和违法性;(2)受社会闲杂人员影响,部分青少年家庭虽然衣食无忧,但是学习上不思进取,整日无所事事,游手好闲,心理十分空虚。(3)学校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城市一些低级放映厅、KTV歌厅、网吧、地下淫秽表演污染了环境,农村则有一些菩萨神庙、台球赌博、六合彩赌博、网络游戏等使青少年深受其害。调查显示,拥有电脑的家庭中,青少年的上网率接近100%,日平均上网10小时的超过四分之一,上海市青少年(年龄在11至17岁)的网络成瘾总发生率14.2%。(4)家长管理不当,面对激烈竞争的社会,许多家长忙于打理生意,为生活奔波忙碌,一方面认为把孩子交给学校便一了百了,不再过问孩子的一切情况;另一方面,家长教子无方,想管又管不了,干脆撒手不管,听之任之,导致结果发生已经无法挽回。(5)有的学校责任心不强,对差生和“放牛班”缺少有效的管教手段。

    针对青少年犯罪现象的特点和原因分析,应该重视采取以下措施减少青少年犯罪现象。一是加强青少年道德教育,让他们知荣辱、明廉耻、分是非。要教育青少年遵守规则,规则是安全感的来源,规则的建立可以给青少年提供自由成长的顺序感。二是建立青少年活动基地,并真正发挥作用。三是建立诚信社会,净化社会风气,弘扬传统文化。规范网管、网吧,减少不良网络传媒影响,打击、惩处、取缔违规黑网吧。四是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形成帮教体系,挽救失足少年。某青少年事务社社工通过近似接纳法、危害认识法、递减控制法、认同替代法、改变环境法5个办法,主动改善、引导青少年把注意力放在由于玩网络游戏而引起的危害上,逐步递减游戏时间,同时培养青少年新的爱好,削弱和替代他们对虚拟世界的依赖,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五是老师、家长应成为教育孩子的典范。青少年需要被爱与获得价值感,学校应给予安全感,强调规则,教授新的学习经验。父母不但要多跟子女接触、亲近,而且要注意言传身教,使自己的言行对子女产生正向认同的作用。父母还必须尊重孩子的权利,在家庭中享有平等决策权。

    总之,青少年是中国的未来与希望所在,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弱,则国弱。国家、机关、团体、学校、家庭及每个社会成员都应该责无旁贷地关心和爱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增强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扬荣抑耻,做好表率,从全社会的角度营造一种遵纪守法、文明向上的社会风气。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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