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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经营者诚信成问题

(ylrb.gxnews.com.cn 玉林日报 2007年01月23日10:05:30)

 
     
 

    去年12月,我的“好记星”进水,拿到玉林城区某店维修,因为机子是从该店一个代理商那里购买的。代理商说,他们没有该机的维修工具,需要邮寄到南宁的客户服务部,要过3周才能修好寄回来。3周的时间过了,我打电话向代理商询问,代理商回答说:修好了,但是要交纳200元维修费。我认为数目太大,就向南宁的客户服务部反映情况,结果南宁客户服务部的答复是:“你受骗了,请不要交纳‘维修费’,我们没有通知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需收取任何费用,请你转告该店主与我们联系,你可以放心地领取你的‘好记星’,如果店主不给领取,你可向当地工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得知情况,我向代理商转述了南宁客户服务部的话,代理商显得十分尴尬,没敢再收维修费。笔者想通过此事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活动中一定要加强依法维权的意识,既维护自己的利益,也维护我们共同的消费环境。

    玉林读者 夏山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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