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龙

新闻

财经

体育

科技

文教

娱乐

生活

健康

家居

人才

旅游

政务

八桂

短信

社区

首 页  报社简介  广告特刊  特别专题  本站服务  精彩收藏 

 
 

当前位置: 玉林日报首页 -->> 综合副刊 -->>法制道德 -->> 正文
 
 

为找上网钱 抢劫自行车

(ylrb.gxnews.com.cn 玉林日报 2007年01月02日09:46:44)

 
     
 

两“网虫”钻入了法网

    当今的网吧多如潮,网上世界花花绿绿,吸引力之大,让人挡也挡不住,一批批的青少年网虫层出不断,它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如梁某和陈某两网虫为找网钱,不择手段,伺机抢劫,强行抢劫他人自行车,结果把自己送进牢房。

    梁某和陈某都是10多岁的青少年,由于迷恋网吧,早年辍学即成为网吧忠实的网虫。2006年3月6日,梁某和陈某在网上玩得上瘾时,却因没钱了被迫离开网吧。为了找更多的钱继续上网,陈某提出抢自行车卖,梁某当即赞成。之后,两人来到陆川县某加油站附近,伺机作案。学生潘某骑一辆酷族牌自行车经过此地时,梁某即冲上去抓住潘某的自行车车把,梁某威胁潘某下车,否则要潘某去医院(意欲殴打潘某),接着陈某也冲上去,顶住潘某的大腿,当场将潘某价值200多元的自行车劫走。事隔4天,潘某在被抢加油站处碰巧看见梁某、陈某,潘某当即报警,公安人员迅速出警将梁某、陈某抓获。梁某、陈某归案后,承认所抢的自行车已销赃得款120元,全部上网花光。陆川法院根据梁某、陈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梁某有期徒刑4年、陈某有期徒刑3年。 (刘文玉)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打印页面】        【关闭窗口

 
 

Copyright (C) 2002 www.YLRB.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络技术支持:桂龙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