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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ylrb.gxnews.com.cn 玉林日报 2006年12月22日10:14:30)

 
     
 

□丁山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明确提出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要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

    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各项工作成效显著,有力地推动了公安工作,促进了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在社会稳定、公安执法和公安队伍管理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明显差距,这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就是要结合实际,自觉把公安工作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中来研究,自觉把公安工作融入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中来落实,自觉把公安工作提升到促进社会和谐这个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来追求,切实找准贯彻落实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认真谋划好公安工作改革发展的方向和重点,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公安机关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履行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稳定是和谐社会赖以生存的社会基础,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稳定保障和谐。全市公安机关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平安玉林”的总体部署,从着眼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需要的高度,深化警务机制改革创新,提高驾驭社会治安的能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创造稳定安全的社会治安环境。要始终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置于各项公安工作的首位,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透、颠覆、破坏、捣乱活动,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要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积极参与、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全力维护和谐团结的政治局面;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打黑除恶、命案侦破、打击“两抢一盗”、禁毒人民战争等专项斗争,强化治安治理,深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整治治安突出问题,全力维护治安大局的平稳。

    (二)强化治安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切实解决涉及群众根本利益的问题。《决定》明确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这就要求我们公安机关要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进一步深化执法为民思想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转变执法理念,正确处理执法与为民、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创建法治型、服务型、亲民型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改革,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把为市场主体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作为改革公安行政管理的方向,不断加大管理力度、提高服务质量,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特别是要从服务发展、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角度出发,继续深入改革公安行政管理工作,规范公安行政审批项目,加强和改进对“社会人”、社会组织、虚拟社会的管理,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努力创造有利于充分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强化“三基”建设,夯实和谐基础。“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是公安部党委在新形势下加强公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全市公安机关要在当前抓“三基”工程建设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自觉以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推进我市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再上新台阶,力争在以派出所为龙头的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创新警务机制、社区警务和农村警务战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基础信息采集、机关服务基层等六个方面实现新突破。全市公安机关要紧紧围绕“六个新突破”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检查督导,认真抓好“三基”工程建设中各项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的完成,加快实现“三基”工程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为公安工作的长远进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为玉林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创造一个和谐的社会基础。

    (四)加强队伍建设,构建“和谐警营”,促进社会和谐。构建“和谐警营”是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在公安机关的具体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要通过坚持和实现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规范运行、充满活力、内外协调,全面推进民警队伍、领导班子、警察文化和公共关系等方面的均衡发展,有力地推动全市公安工作的全面、协调、持续发展。一是要坚持政治建警,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提高广大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论思维能力和战略决策能力。二是要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作的要求,加强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三是要继续深入推进公安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针对存在问题强化专项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效能,提升队伍的整体形象。四是要进一步改善教育训练机制,强化教育训练的针对性,增强民警的实战能力,不断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五是要严格落实从严治警各项措施,切实解决公安执法和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大反腐败斗争的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保证全市公安队伍特别是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警,树立公安队伍的正气和良好形象,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

    (作者系玉林市公安局局长)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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