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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麻烦其实很多

(ylrb.gxnews.com.cn 玉林日报 2006年12月12日10:00:47)

 
     
 

———形形色色离婚案遭遇的难题

□郑迎霞

    婚姻,有的人把它经营成华丽的殿堂,有的人则弄得一团糟。离婚,在今天已经不是一件罕见的事。以北流市人民法院所受理的民事案件为例,离婚案件在其中占了很大比例:去年共受理离婚案件355件,所占比例高达43.67%;今年1 月份至11月份底,共受理离婚案件354件,所占比例为42.45%。离婚这种家庭纠纷,处理起来还真是不简单。

    分手,有多种途径解决

    离婚有两个途径,一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二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 前者是好聚好散,后者就难办得多,因为那些怨偶纠缠起来没完没了。

    来法院离婚的一般有三种情形,一种是双方愿意离婚,但由于结婚证与身份证、户口簿对不上号,民政部门办不了,所以到法院来办;第二种就是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第三种就是一方跑了,另一方只好起诉离婚。处理第一种情形时,法院的办案效率快,只要法官做好调解笔录,做出调解书,一经送达,在法律上就解除了婚姻关系,从立案到结案,基本上半天功夫就解决问题了。处理后两种情形时,法院则力争做到公正与效率并进。在立案起诉阶段,法院不仅为当事人准备了书写的笔墨纸张,还提供了离婚起诉状的样板。当事人有什么不明白,立案法官就耐着性子将法律程序及具体问题说个清楚。在审理阶段,办案法官向来是能调解则调解,尽量将濒临破裂的婚姻挽救回来。双方确实感情破裂无可挽回,法官也会结合案情实际,给当事人一个公正的答复。

    离婚,打官司有诸多难处

    当然了,离婚诉讼中还是有许多尴尬的问题避不了,比如“距离”往往是个大问题。根据诉讼中“原告就被告”原则,要离婚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笔者在工作中就常遇上这样的情形:一方弃家出走,回到了自己的家乡,或是外出打工几年不归,这边的婚姻已形同虚设,要离婚却找不着人;去起诉还得到对方的经常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近的还无所谓,路远的就苦了,跑几个来回就够呛。你不去吧,再结婚,就犯了重婚罪!

    取证更是个难题。打官司讲究的就是证据,“谁主张谁举证”是诉讼活动的定律。单凭一张嘴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让法官很难定夺。夫妻感情有无破裂,法官通过多种因素分析尚可认定,但一方有无过错,这就一定要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来离婚的女方有过半数以上控诉男方有第三者,可就是拿不出具体的证据,最后还是无法认定。

    分手后,麻烦还是不断

    婚姻结束了,接踵而来的还可能有许多问题,尤其是那些有孩子的离异夫妻。就比如说抚养费吧,由于法律对执行方面有规定,必须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判决时才能申请执行,且要在判决生效一年内申请,逾期就丧失了申请的权利!这样一来,另一方就十分为难了。要这抚养费,至少得每年跑一趟法院申请执行。另外,抚养方藏着孩子不给另一方探望的,另一方只得再次求助法院,这也让法官十分为难:难不成还要隔三差五地帮把孩子要过来给申请方探望吗?

    离婚的烦恼其实很多,有的甚至不是用法律就能解决的问题。看来,人们要端正婚姻的态度,特别是要慎重考虑离婚的问题,因为离婚不是简单的事情。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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