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人生的终身大事,二者的结合是双方感情的升华,所以,结婚应当慎重。但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却把婚姻当儿戏。
陆川县米场镇的男子黎某某经人介绍与温泉镇的女子吴某某相识仅6天便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双方一起外出打工谋生。因婚前缺乏足够的了解,双方共同生活矛盾不断,经常争吵。3个多月后,两人因小事又一次发生争吵,吴某某便回到娘家居住等待黎某某上门道歉接回,谁知等到的不是黎某某本人而是黎某某的离婚诉状,吴某某无奈应诉。开庭审理过程中,黎某某不但要求法庭判决准许其与吴某某离婚,还要求吴某某返还两人结婚时所送的礼金。吴某某则认为自己已委身于黎某某,自己不但不应返还礼金,黎某某还应赔偿其精神损失费。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双方相识时间短,相互了解不够便草率结婚,婚后又无法建立起夫妻感情,故判决准许黎某某与吴某某离婚,其他请求因缺乏证据,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李恒 黄运通)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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