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40多岁的赖某,系陆川县温泉镇人,4个儿女已成年并有工作,生活本是无忧无虑,但他身在福中不知福,歪门邪道的去骗他人钱财。最近,赖某因犯诈骗罪被陆川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年初,丘某的丈夫黄某因涉嫌犯收购赃物罪被关押在陆川县看守所,当丘某正为其丈夫被关押而烦恼时,她的大舅却告诉她赖某能帮忙把黄某放出来。为此,丘某与其大舅先后到赖某家及旅社与赖某商量帮忙赎丈夫出来,赖某承诺:只是收购摩托车而已,小事一桩,一定帮办妥。之后,赖某以请领导吃饭、疏通关系等为由,不断地向丘某要钱。家境并不宽裕的丘某,为了把丈夫赎出来,她不得不向众多的亲戚朋友借钱。今年3月至5月,赖某先后5次直接索取现金或通过转账方式骗取丘某16850元。赖某一次次骗钱得逞后,狮子口大张:1万元不够话费,要放人还需给2000元钱。丘某意识到:赖某拿了钱而丈夫黄某仍然关在看守所,赖某是在骗钱。遂向派出所报警把赖某抓获。归案后,尽管赖某始终否认其骗他人财物,但大量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辨认笔录、存折等证据充分证实赖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 刘文玉)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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