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力 通讯员 陈家辉 秦福珠)博白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体现和谐理念,对一些影响群众生产、生活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关注的事关大局的案件,予以优先审理并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举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好评。
在审理原告博白县城东林场诉被告周某等人的土地侵权纠纷案中,该案诉争标的属新九龙工业园范围,县委、县政府已明确要在近期动工建设,民一庭领导了解这一情况后,及时与博白镇党委、政府取得联系,并带队冒雨到乡村办案,终于如期审结案件。原告宾某某、黄某某诉宾某、冯某土地经营纠纷一案,是一起典型的农村上门女婿夫妇土地承包经营权受到不法侵害的案件。原告于2006年5月8日向该院起诉,该院于5月10日立案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及时作出了判决,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只用50天时间就审结,从而及时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年来,该院共受理涉及农民利益的土地侵权、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以及党委、政府关注的有关案件16件,已审结13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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