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陆川检察院批捕了陈某、欧某等6名利用少女假扮乘客实施抢劫、销赃摩托车的犯罪团伙成员。
陈某、欧某、诗诗、烟烟都是陆川县某镇的人,其中诗诗、烟烟还是亲姐妹。他们都是十五、六岁的孩子,有的刚初中毕业,有的初中尚未毕业就辍学在家。别看他们年纪小,上网泡吧可都是行家。在这些地方他们认识了年纪稍大的王某以及年纪相仿的“黄毛”、“三咧”、“鸡顶”、“皇后”、“李狗”、“柳州佬”、飞飞(另案处理)等人。上网泡吧需要钱,陈某、欧某打起了利用诗诗、烟烟作为“钓饵”抢劫摩托车的主意。他们采取时分时合、不同组合的方式,一般在半夜12时至凌晨2时路上行人稀少的时间,选一偏僻地方埋伏好人员,然后由诗诗、烟烟等少女假扮乘客请车,引诱搭客男摩托车司机到埋伏的地点。虽然是夜深人静,地点偏僻,但司机见是单薄女子,很容易放松警惕,把车开到指定地点。到达埋伏地点后,陈某、欧某、王某等人以司机勾搭他们的女朋友为由,用刀、棍恫吓实施抢劫,或者诗诗、烟烟以车费不够需要到附近亲戚家借为名引开司机,然后由陈某他们盗窃车辆。陈某等人以此方法共作案8起,抢、盗得摩托车7辆,价值人民币21675元。抢得现金182元,诺基亚手机1台。他们把抢、盗得来的摩托车通过张某销赃,得款后进行分赃或共同挥霍。
根据受害人举报,公安机关经过侦查,于8月16日一举将这伙经常出没在陆川县城、陆川马坡、米场镇抢劫的陈某、欧某、王某、诗诗、烟烟及负责销赃的张某等人抓获。其余犯罪嫌疑人闻风潜逃,现已在追捕之中。
(陈海松)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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