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份,陆川县乌石镇某村的苏某某强行在他人家门口筑围墙,封死他人门前的出入通道,并无理地要求苏永某拆除房屋一间找出路。气愤之极的苏永某多次请求有关部门处理,苏某某因未将障碍排除,遂告到陆川法院请求处理。
苏某某为了多占土地,声称同村近邻的苏永某1985年所建的房屋是占用村民小组的道路和其竹地建起来的,苏永某门口通道属其的竹地,便于今年9月7日以苏永某家门前的通道属其竹地为由,组织一伙人带上工具、水泥、红砖,在苏永某家门口用红砖筑起一条长5.09米、高25厘米的障碍物,并在苏永某家门前的通道上用红砖筑起一条横向长3.43米、直向长4.54米、高38厘米的障碍物,把同村近邻的苏永某全家通行了20多年唯一的通道封死。因此通道也是许多村民的通行公共通道,苏某某的行为引起了民愤。苏永某即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该村委会和乌石土地管理所接报后立即派员到场制止苏某某砌墙堵道的违法行为,陆川县国土资源局也于当日以国土资监字(2006)285号向苏某某书面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苏某某迫于压力被迫停工,但设置在苏永某家门口及通道上的障碍物并没有排除,给苏永某家的生产生活带来妨碍,影响了村民的通行。陆川法院认为苏某某要苏永某拆毁已建好多年的房屋一间作为出入通道于理不合,于法无据,其行为给苏永某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妨碍,遂于10月19日判决苏某某排除苏永某屋门前和门前通道的障碍物。
(刘伟忠 刘文玉)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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