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国军
荣辱观是人们对道德评价的准则。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首先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要把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统一起来,将自己溶入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当中,以集体和国家利益为重,要自始至终把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作为一切行动的指导思想,作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的重点,用科学的眼光去认识世界,用发展的观点去衡量社会,以健康的心态去为人处事。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只有有了良好的社会风气,才会出现和谐文明的社会。
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提出,正是针对那些缺乏公共意识、诚实守信、见义勇为、艰苦朴素、遵纪守法等现象而出台的,就是为了纠正和指导这些不良思想行为。因此,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按照“八荣八耻”的要求,必须身体力行,旗帜鲜明,明辨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如今社会上有一些人不守公德,违法乱纪,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没有荣辱观。然而荣辱观不是自然而然就会树立的,而是需要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自觉践行“八荣八耻”,按照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要求去不断规范自己的言行,形成每个人都崇善、行善、敢于与丑恶作斗争的良好风尚,才能推动社会文明的进步和发展,从而推动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的是社会主义建设的要求,反映的是广大群众的道德修养,是新形势下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因此,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应该责无旁贷地做好带头作用,遵守社会公德,处处为广大人民着想,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要不断营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社会氛围,恪守艰苦奋斗的精神,促进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和发展,为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作表率。
(作者单位:玉林师范学院)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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