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刘红
精彩生活从退休后开始
退休,对许多工作了一辈子的人来说是一道坎,一些人因为退休突然闲下来,心理上承受着沉重的失落感,甚至很难走出心理的阴影。而退休对刘桂燚来说是精彩生活的开始!翻看刘桂燚的简历,你会发现,她是一个兴趣广泛,非常热爱生活的人。
刘桂燚从1951年参加工作到1989年退休,先后在北流市的学校、医药公司、经委职教办、市职教办等单位工作。虽然她从事的是事物性工作,但她本人的业余爱好很多,喜欢文学写作、书法、摄影、歌舞等。也因为众多的爱好,多年来,她一直是各种群众文艺演出活动的积极参与者和组织者,在这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和很强的社会活动能力。
退休这个对很多人来说很沉重、很失落的现实,对刘桂燚来说却是一次时间与空间上的彻底解放,因为她终于可以彻底摆脱日常工作的束缚,完全投入到自己的爱好和兴趣中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对刘桂燚来说,精彩的生活是从退休后开始的,她人生最快乐的时光是退休后,是现在。
在几十年的工作中,刘桂燚因为热爱文艺,一直是各种文艺活动的积极参与者和热心的组织者,她担任过少先大队、中队的辅导员,团支部宣委、教工会宣委、新闻报道员、红领巾歌舞团编导等,从事业余文学创作和文艺宣传活动30多年,经验非常丰富。
组建夕阳红艺术团
退休后,刘桂燚正式将自己的业余文艺爱好变成主业。1991年,在北流县委普法办和县司法局的鼎力支持下,她把和她有相同爱好的退休老人组织起来,成立了广西第一家法制文艺宣传队(业余组)。宣传队需要活动经费,她找到县水泥厂,让他们赞助了宣传队3吨水泥,那时水泥200元一吨,3吨水泥600元,加上她自家的生活费,一共凑了860元钱,为宣传队录音、购置道具等,宣传队就这样办了起来。后来这个宣传队改名为“北流市夕阳红艺术团”,归北流市精神文明办、北流市妇联和北流市政协科教文卫委三个组织领导。
法制宣传队成立之初,按照“贤能者胜任留任,劣懒者淘汰”的原则进行选择,终于确定了10个队员,两个男乐手,8个女演员,由北流市普法领导小组发给聘书,并明确队长、副队长、队员的具体职责。为了不断提高队员们自身的法律素质,宣传队制定了健全的学习制度,规定每月第一周的周六为学法日。队员们一边学习,一边针对社会上出现的问题,联系发生在当地的案例,对照法律认真地琢磨研究,深刻领会和理解有关法律条文的精神实质。
身为队长的刘桂燚每天坚持读书报3小时,她把党和国家的重大政治新闻和普法学习资料、图片剪辑成册,使自己编排法制文艺节目得心应手。刘桂燚说:“书报是指导人生的良师益友,同这样的良师益友在一起,的确是一件愉快的事。读书给自己的头脑增添知识的光华,学以致用,得益无穷。”正是有这样的读书心得和体会,刘桂燚一生都在如饥似渴地读书学习,一生都在快乐地成长。虽然她现在是位普通的退休老人,但她在精神上一直是年轻的,充满青春活力的,并有着无限的创造力,文艺队的许多节目都是刘桂燚创作的。
演出自己的灿烂人生
文艺队是个业余的群众组织,又都是由一些退休人员组成,活动经费非常有限,队员们就把社会上结婚、生日、乔迁新居等办喜事用过舍弃的花带、金纸拣回来做演出的民族服装的花边,制作花环等道具。队员们平时日常家务较多,大家就千方百计挤出时间,在做饭炒菜的同时背歌词、唱词,演练节目动作。虽然条件简陋,但文艺队的演出却深入人心。多年来,配合政府的普法教育,文艺队以普法规划为依据,围绕中心工作,围绕当地的社会治安形势以及依法治市的实际情况,自编小品、歌舞、快板等法制文艺节目到圩镇、厂矿、学校演出。他们自编自演法制文艺节目50多个,演出120多场。
1995年中央电视台《神州普法行》专题节目和广西电视台《法系人间》专题节目都播放了他们以依法治市为主题的文艺节目。刘桂燚编写的歌舞《歌唱中国老年法》在首届世纪之星全国文化艺术人才交流洽谈会暨创作研讨会作品评选中荣获二等奖。1995年4月25日《光明日报》法制、社会、读者广场栏目,以《活跃的“妈妈法制文艺队”》为题报道了他们的事迹。刘桂燚1991年被评为北流市“老有所为”先进个人,1994年被评为北流市学雷锋标兵。
正像刘桂燚在她自编的一首歌中唱的“我的生活充满阳光”,刘桂燚的生活充满了阳光,她的夕阳红艺术团是个阳光快乐的艺术团,这个阳光快乐的艺术团把自己的阳光和快乐无私地奉献给喜欢她们的观众朋友们,她们在演出着自己的灿烂人生,并让这灿烂照耀着身边及周围的人们。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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