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流讯 安徽省枞阳县的章某妹,懒于找工作,便冒充尼姑窜到北流兜售平安符,在兜售过程中由于一时的贪念,顺手拿了别人的钱财,犯下了盗窃罪,日前被北流市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06年4月3日早上8时许,被告人章某妹冒充尼姑窜到北流市北流镇某村的杨某家兜售平安符,乘杨某走出房间倒开水之机将杨某放在床上衣服内的现金900元盗走。破案后,公安机关已将赃款追缴退还失主。
北流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章某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了盗窃罪。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没给失主造成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因此北流市人民法院依法做出了以上的判决。
( 刘思霖)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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