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荣辱问题的延伸思考
□杨红
2006年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时提出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作为新时期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标杆,可以说,这是对领导“官德”的要求,对干部“仕德”的期待,对群众“民风”的倡导。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说起来容易,但要做起来和坚持下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需要我们对社会主义荣辱观进行深刻的思考和认识,进而才能有自觉的行动和具体的落实。
一、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是华而不实的口号,而是有着丰富内容的标准和原则
荣辱观一般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指用于评价人们行为的道德价值标准;另一方面是指个人对自身行为的道德价值意识。社会主义荣辱观就是坚持用社会主义思想和原则作为道德评价标准,引导人们用社会主义光荣感和耻辱感规范自己行为的荣辱观,就是建立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基础上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荣辱观。社会主义荣辱观绝不是空泛乏味的框框条条,不是华而不实的口号,而是有着极其丰富内容的标准和原则。
首先,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鲜明的阶级属性,体现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高度概括了社会主义国家公民应当遵守的道德标准和原则,涵盖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了公民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人们摆正个人、集体、国家的位置,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竞争与合作、先富与共富、效益与公平的关系。“八荣八耻”中的每一个“荣”都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人民的幸福,每一个“耻”都牵涉到社会的安定和个人的命运,实际上是对社会主义社会主导价值体系的生动表述。
其次,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扎实的实践基础,体现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有机统一。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依法执政”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现在又提出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把“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结合起来,把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和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结合起来,真正体现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有机统一。
再次,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强烈的时代特色,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包含着极为丰富的内容。劳动人民在生产实践和反对剥削、压迫和外来侵略的斗争中形成了反对剥削、压迫的革命精神;反对外来侵略的爱国精神;主张团结友爱、诚实守信的高尚品格;主张勤劳勇敢、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品质;等等。这些传统美德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在继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同时,进一步提出了崇尚科学、服务人民、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等具有时代特色的要求,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
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践行不是人为己不为,必须从我做起,从身边的事情做起
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就要把关注点放在与人们日常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道德行为上,从我做起,从身边的事情做起。
第一,必须强化荣辱意识,时刻不忘知荣知耻,扬荣抑耻。首先,要知荣,要有正确的荣誉感。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一些人甚至是党员干部却存在一种逆反心态,不以荣为荣,对荣采取一种不以为然的嘲讽态度。热爱祖国被视为“唱高调”;服务人民被视为“爱逞能”;崇尚科学被视为“书呆子”;辛勤劳动被视为“没本事”;团结友爱被视为“老好人”;诚实守信被视为“低智商”;遵纪守法被视为“输不起”;艰苦奋斗被视为“守财奴”。抱着这样一种逆反的心态是践行不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其次,要知耻,要有切实的耻辱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知荣固然重要,知耻更是难得。爱国主义包含着集体的民族耻辱感。一个人,一个国家如果连最基本的耻辱感都没有,则人不能成人,国不能成国,更谈不上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第二,必须强化道德意识,时刻不忘诚信做人,诚实做事。诚信即诚实守信,诚信既是人道,也是商道。所谓人道,就是为人处世之道,所谓商道,就是为商经营之道。这也就是说,无论是为人还是为商,诚信都是最基本的要求,是一个公民道德的底线。就是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诚实守信也是最宝贵的资源。诚信从来就是我国文化的精髓,是道德修养的最高境界。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的诱导和种种问题的积累,目前在社会上所表现出来的道德诚信缺失、市场诚信缺失、文化诚信缺失、学术诚信缺失、政府诚信缺失,在一些地方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使诚信这一宝贵资源,变成了稀缺资源。诚信既然成为我国当今经济社会发展的稀缺资源,我们只有至诚至信,才能真正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第三,必须强化服务意识,时刻不忘报效祖国,服务人民。在当今的社会主义社会中,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就是最高利益。报效祖国、服务人民从根本的意义来说,就是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服务。在历史长河和现实生活中,我们有着许多可歌可泣、可喜可赞的爱国爱民英雄和典范,都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英雄和典范。从我做起,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就要增强服务意识,时刻不忘服务祖国、服务人民、服务社会、服务他人。
第四,必须强化法纪意识,时刻不忘依规守法,自省自律。一个人的道德品质和道德养成,离不开他律和自律。世界上没有天生的圣人,也没有注定的小人,圣人和小人都是在后来他律和自律的差距中形成的。在所有的成功人士、先进人物的身上,我们看到的都是依规守法和自省自律的形象,离开政策、法规、制度的调节,离开自我防范和自我约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三、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弘扬不是纯粹的个人行为,必须强化管理,形成机制
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从个人来说是一个“从我做起,从身边的事情做起”的过程,从社会或者单位来说,则是一个“强化管理,形成机制”的过程。这就是说,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注重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践行机制的建设。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到:
把践行活动与社会教育结合起来,形成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养成机制。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要从道德教育和道德养成开始。道德教育是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的外部基础,道德养成则是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的内在条件,缺少任何一个方面都是不行的。在社会主义社会,我们要培养的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时代新人。这只有把践行活动与社会教育结合起来,形成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养成机制,才能做得到。
把践行活动与社会舆论结合起来,形成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正确导向机制。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需要有健全的社会传媒和舆论监督体系,需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的导向作用。符合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行为应当受到褒扬,违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做法必须受到抨击。我们的媒体宣传,舆论导向只有形成一种“荣荣耻耻”的社会环境,让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以荣为荣,以耻为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才能真正的弘扬起来。
把践行活动与业绩考核结合起来,形成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评价机制。社会主义荣辱观贯穿于经济、政治、文化的全过程,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和每个人的岗位业绩上。因此,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具体操作上,必须把践行活动与业绩考核结合起来,形成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科学评价体系,才会收到良好的效果。
把践行活动与学习先进结合起来,形成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典型示范机制。形成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典型示范机制,就是总结和发现典型,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就是把先进人物的崇高思想品质和道德情操传播到广大群众中去,变成千百万人的自觉行动,让广大群众见贤思齐,学有榜样,从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吸取力量。榜样的力量是巨大的,也是无穷的。在先进人物的示范带动下,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就一定能够收到良好的效果。
把践行活动与法规约束结合起来,形成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严格整治机制。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只有宣传教育、舆论导向、典型示范还不行,还必须有法规约束和制度保障。政策、法规、制度是调节人们行为的重要手段,更是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不可缺少的根本保障。我们必须形成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道德法律体系,形成一个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严格整治机制。通过道德法律体系和严格整治机制的建设,调节人们的道德行为,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新时期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新的标杆和新的动力。
(作者系中共玉林市委党校教授)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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