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提出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工作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主题要求,不断加强农村基层党员队伍、干部队伍和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保障和服务。
(一)树立荣辱观,促进乡风文明。各级党委要把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作为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首要措施来重抓。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八荣八耻”的要求,坚持不懈地对农村党员干部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教育,坚定不移地进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的教育,深入持久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以学习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重点,认真学习党纪政纪条规,增强法纪观念。要通过举办民主法制知识培训班、法制讲座、法制宣传栏等形式,对农村干部进行民主法制教育,把农村基层民主纳入法制的轨道,促进农村干部廉洁奉公、依法办事,以自己的模范行为促进农村形成文明守法的社会风貌。要通过开展送廉政书刊、读本下乡,组织廉政文艺专题演出,挖掘当地的先进廉政典型,开展“访贫思廉”、“致富能手”话廉,签订“廉政承诺书”等,着力营造浓厚的农村廉政文化氛围,努力打造“廉政文化特色村”。
(二)抓好制度规范,狠抓工作落实。要针对农村基层特点,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机制,为深化农村改革提供保证。一是要制定行为规范性制度约束行政行为。如可制定《党委政府工作规则》、《党支部、村委工作规则》、《村镇干部行为规范》等,促使基层干部严格按政策办事,依法办事。二是制定监督管理性制度规范管理。如对村里的山场、机动地、果园等生产管理,可制定《村级收入性资源监督管理制度》等。三是要完善用人制度。应在农村建立起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要把好选举关,保证选民真正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使选举权。要通过立法形式对“村官”的任期作出一定限制,以避免任期过长任而带来的负面影响。要克服“村官家族”现象,乡镇村支书、主任、文书由一人兼任容易产生腐败,同一家族的人担任则会导致集体腐败的情况。四是要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县是关键,乡镇是主角。要把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根据乡镇村的实际,延伸到村,明确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使县、乡镇、村层层有责任,人人有压力。形成一级一抓好,一级对一级负责,真正抓落实、抓到位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民主监督,实现管理民主。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涵,是保证乡村党员干部办事廉洁的重要措施。要创新与农村民主政治发展相适应的民主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手段,形成监督合力,确保监督到位。从便于监督、增强实效性出发,重点推行四种公开模式:一是集中公开。规定集中公开日,对财务收支等需要定期公开的内容,一律在这一天集中上墙公开。二是垂直公开。宅基地审批等属于部门业务范围内的事项,按照“谁审批、谁公开,谁收费、谁公开”的原则,由负责审批、收费的部门“一竿子”插到底,直接到村公开。三是对应公开。对政策扶持资金、救灾扶贫款物等需要层层落实的事项,实行乡镇、村同步公开,做到层层衔接,相互对应。四是点题公开。对不在规定公开内容之列,但党委、政府认为事关重大,或群众在某个时期最想了解的事项,由党委、政府或群众以点题方式提出,村“两委”或有关部门按要求及时公开,并通过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保证了公开的真实性。
(四)加大惩治力度,促进廉洁从政。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反复强调,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中纪委全会把它作为反腐倡廉的工作重点,多次作出部署。为此,我们要按照中央的要求,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反腐倡廉的重点,严明纪律,要把农民关注的农村土地承包、村务公开、集体资产管理、粮食直补、取消农业税、宅基地建设、退耕还林补偿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乡镇、村干部的失职、渎职行为作为查办案件的重点,对违纪的干部该诫勉的诫勉,该处分的处分,决不姑息。同时,注重搞好“一案两报告”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努力促进基层干部勤政廉政。
(作者系中共博白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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