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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仔东莞罹难 杜铁嘴千里维权

(ylrb.gxnews.com.cn 玉林日报 2006年06月14日09:46:07)

 
     
 

□林平方  徐建瑞

祸从天降 罹难他乡

     2006年4月7日下午5时许,家住陆川县清湖镇的罗先和一名外地人各自骑着无牌号人力三轮车在广东省东莞市为老板拉货物。当他俩从厚街镇往沙田方向行驶时,家住厚街镇南元小组的王宽驾驶着粤S·Y0779轿车越过路段中间分道线行驶,为了避让迎面开来的大货车紧急右打方向后车辆失控,与前面同方向行驶的罗先两人骑的人力三轮车猛烈碰撞,造成罗先当场死亡,两辆人力三轮车、轿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噩耗传来,罗先年迈的父亲、年轻的妻子及两个年幼的女儿、弟妹等顿时撕心裂肺般哭成一团。
    然而,哭归哭,眼泪再多也解决不了实质性问题。现在,摆在他们面前的两大难题就像两座大山一样难于逾越。一是人死不能复生,一定要为罹难者办理好后事;二是怎样索赔,农村人经过普法学法,虽知道了有索赔的权利,但具体怎样索赔,自己就不知道了。村里一些有见识的人断言:你们去广东能捞得3万元回来就算万幸了!
    难,但也得办。死者一家人及其亲戚们在悲痛中几经权衡之后,于罗先罹难的当天深夜,来到了陆川县148法律事务所找到了杜达强主任。

危难受命 夜赴东莞

      杜达强,毕业于西南科技大学法学本科,从事法律工作已16年,有丰富的法律服务工作经验,且知识渊博,责任心进取心极强,口才、辩才水平一流,反应机敏,为当事人办结了大量的大案要案,也为外出打工仔、打工妹多次维权讨回公道。因此,在当地被人美誉为“杜铁嘴”。
    在听了当事人家属的陈述后,杜主任深感此案责任重大,为了能切实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在外地的打工仔讨回公道,杜主任决定亲自主办此案,在为死者亲属办理了委托手续,并迅速制定出代理方案后,于当晚零时与死者亲属一行几人不辞辛劳,立即奔赴东莞市交通警察支队第五大队。

    接触交警 交换看法

      到达目的地已是早上7点多钟了,当日是星期天,但交警大队的大门敞开着。然而,当几名亲属走近大门时,大门便立即关闭了。杜主任一看,几个亲属衣衫不整,脚上蹬的是沾着尘土的解放鞋,知是门卫误会了,便上前高声呼叫门卫:“喂!门卫同志,我们是你们交警大队通知来处理交通事故赔偿的,他们都是家属,我是广西陆川县148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是他们的代理人,我们从广西来一趟这里不容易呵!”门卫听了,微笑着把大门敞开,说:“请吧!”
    杜主任和死者亲属通过宽阔气派的院内广场,进了一个装修豪华的办公室。一个年轻英俊的交警问:“有什么事?明天再来吧!”杜主任跨着稳健的步伐上前说:“我们是从广西陆川县来处理罗先被交通事故致死一案的。”说着,递上有关资料和委托书。交警脸上荡开了笑容:“责任认定尚未出来。”杜主任说:“我们千里迢迢从广西来一次不容易,请你们尽快抓紧时间办理。”“好的!”交警脸上的倦意完全消失,一脸热情地给杜主任等几个人都斟上一杯热茶。杜主任抓住时机,与交警交换了对双方责任问题的看法,交警智慧的眼睛闪了闪,微笑着说:“暂不能下结论,但赔偿不成问题,对方买有保险。

赶回陆川 补办手续


    根据东莞市交警大队第五大队的要求,杜主任立即赶回陆川县,把索赔的有关证据和公证手续迅速收集办妥。正在此时,即4月12日,东莞市交警支队第五大队对这件交通事故也作出了《责任认定书》,认定轿车方王宽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罗先与另一外地人无责任。这一责任认定,真正体现了东莞市交警“公正执法,热情服务”的风格。双方对这一认定均无异议。
    4月14日,杜主任带着死者的亲属第二次奔赴东莞市。此时,对方王宽的父亲及其聘请的律师也赶到了。
    古人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杜主任在这之前认真了解分析,掌握了对方买有第三人保险,家庭经济实力较强,对方最怕王宽被追究刑事责任,急着达成赔偿和解协议,早日了结此案的意向。

铁嘴本领 表现淋漓


    在东莞市交警支队沙田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主持下,双方就以经济赔偿为核心的实质性问题进行了调解。在这一至关重要的调解阶段中,杜达强主任的铁嘴本领表现得淋漓尽致。现特辑录几个精彩镜头如下:
    镜头一:杜主任首先依法依规提出要求对方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交通费、住宿费等共计26.5万元。对方对此避而不谈,来了个声东击西:“你方代理人首先要动员死者亲属将死者尸体火化。”杜主任立即表明:“本代理人的权限只是代理死者亲属依据法律程序追索经济赔偿问题,没有动员家属火化尸体的义务。”对方说:“这也是程序嘛!”杜主任反问:“请出示法律依据,有哪一条规定代理人有义务动员亲属先行火化尸体的。”对方哑然无语。
    镜头二:对方振振有辞地提出:“死者是广西农村人,要按广西的标准赔偿,现在你们以广东标准索赔的要求太离谱。”杜主任胸有成竹,斩钉截铁答道:“依据我国法律及交通法规之规定,受害人罗先在沙田镇打工已有3年,且此案发生于广东辖地,绝对是按广东的标准计赔!你们如不懂这一法律规定,可咨询律师或懂法之人,如果他们说本案不是按广东标准计赔,我敢以自己的人头担保。”对方一干人等深感无理,不再言语。
    镜头三:对方已全部接受了杜主任第二次提出的索赔数字19.2万元,但是在签订协议书时,对方又提出:“在未办理完一切手续前,我们不能直接把钱交给死者家属,但可交给你方代理人,我们交款给代理人后,在未办理好有关手续前,代理人接过款保管,但应由我方派人保护,代理人不能离开这个办公室,要是有关手续办不成,下午5点钟前要把款退回给我方。”杜主任笑问:“大小便也不准去吗?”对方答:“我们给人跟着去。”杜主任义正辞严地说:“这叫非法拘禁,是构成刑事犯罪的,你们懂吗?”对方自知理亏,问:“那怎么办?”杜主任说:“如果你不相信我们,可把钱暂交到本地公正机关或司法所暂代保管,办通事后由罗先亲属将款提取。”对方和其律师商量后,表示同意,之后便把19.2万元赔偿金暂存至厚街镇司法所。
    镜头四:在开具收款凭据时,相关人员提出要求签两张空白赔偿凭据,即在收据上签上名字,所收款的数字空出不填写。杜主任先抑后扬,拿出签字笔,接过收据很快签完字后,突然来个“后发制人”,理直气壮地说:“此凭据不能留空白,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这样做是违法的,我们在收款人栏签了名,万一你们事后在赔偿数额空格处填上30、40、50万元,再以此凭据诉到法院,我方不但得不到赔偿,反而还要倒贴几万甚至几十万元给你们。”对方闻听此言,脸色发紫,无话可说,只好如实在空格处填上赔款数额19.2万元。

千里维权 索赔第一

     经过一场跌宕起伏的斗智斗勇之后,双方在沙田交警大队见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至此,死者罗先的亲属领到了19.2万元的赔偿金。家属们个个发自内心地说:“谢谢您啊!杜主任,要不是你尽心尽力地为我们办事,我们哪能得到这个赔偿啊!”
    杜达强主任千里维权,创造了陆川县外出打工人员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索赔最高纪录——19.2万元,切实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时在当地被传为佳话。
    (注:文中除杜达强主任为真名外,其余均为化名。)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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