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州区法院在执行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中对被执行人王某执行拘留
本报玉州讯 5月22日上午,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对一名“老赖”——被执行人王某执行拘留。当司法警察将其带上警车时,这名“老赖”失去了往日的蛮横和嚣张,真正害怕起来,后悔地向执行法官求情说:我愿意履行法院判决,交清欠款了,请原谅我吧!”。
原来这名“老赖“——王某是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中的被执行人,因其家房屋的檐滴水滴湿了对方申请人的房屋墙体,玉州区法院遂作出判决要被执行人王某改变其房屋檐滴水的流向,避免滴湿对方的房屋墙体。但被执行人王某藐视国家法律、无视法院判决,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拒不履行,并嚣张地扬言:“房屋檐滴我不会拆、钱我也不会交,法院要采取什么强制措施,我在铺面里等着,随时奉陪……”5月16日,玉州区法院对其房屋进行了强制执行,强制改变了其房屋的檐滴水流向。但是被执行人王某在法院强制执行以后,仍拒不履行其应承担的法院诉讼费、执行费用以及强制改变其房屋檐滴水流向所支出的雇工和材料的工本费用等。法院曾先后三次向被执行人王某发出传票,传其到庭并参加法院召开的债务人会议,但王某拒不到庭,也不说明理由。为此,玉州区法院执行法官于5月22日上午对被执行人王某执行拘留。执行法官对王某宣读了拘留决定书,当司法警察给他戴上了手铐并带上警车时,这位一贯态度嚣张的“老赖”才真正害怕并后悔起来,用哀求的语气向执行法官求情,表示自己知错了,愿意主动履行法院判决并交清欠款。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呢!现在后悔一切都晚了,冰冷的手铐已戴在手上,等待这名“老赖”的将是法律惩罚。 (庞志森)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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