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兴业县葵阳镇新里自然村村民欧某因病吊葡萄糖一瓶而不幸死去。欧某的家人和主治的李医师在分清责任和赔偿问题上整整纠缠了一个月。
现年46岁的欧某患甲亢十几年都没有医好。3月4日晚饭后他顿感全身发烧、身子异常酸累、时而感到寒冷。入房睡至半夜3点时,感到身体越来越难受,家人以为他肚子饿便煮上两个鸡蛋给他吃,刚吃下一二分钟便全部吐出来。见状,欧某的父亲便请来村卫生所李医师,李医师检查之后给欧某吊滴一瓶葡萄糖,交待几句欧的家人注意监护后,李医师便离开了欧家。此时已是深夜,欧某的家人也一个个离开房间去睡觉了,留欧某躺在床上自个儿吊针。天蒙蒙亮,欧某的父亲来到屋里见床上左边放着吊针和胶管,儿子仰卧在床上一动也不动。“出事了!”家人又叫来李医师,经检查,脉搏已停止跳动,欧某就这样离开了人世。目睹此状,李医师连声抱怨:“我有责任,你们(指家属)也有责任。”此时,家人哭成一团。当日,李医师掏出4000元作为埋葬费把尸体处理好。
处理好后事的第三天,死者的妻子向李医师提出要赔偿人民币9万元。李医师说:“我为你丈夫吊的是葡萄糖水,从这瓶药水来说并不会对生命构成威胁,我错就错在家庭里没病床却违规吊针,这个责任我愿意负。但要我赔偿9万元,就是把我家掘地三尺全卖掉也凑不到这笔钱。你们干脆告我吧!我愿意坐牢!”死者家属便几次向县、镇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由于尸体已处理,要取证并非易事,也实在难以定性,基于这些实际问题,故有关部门都建议并动员死者家属相互谅解,作私了处理。但是事故双方都不能接受对方的意见,20多天来形成了紧张的对峙局面,甚至有一些人扬言只有动干戈才能解决问题。
葵阳镇综治委在掌握全部情况后,为化解矛盾,把平安落实到村、屯,多次分别找他们做细致的思想工作,让他们各自站在对方的立场上为对方着想。死者胞弟欧义江说:“这事故我们也有责任,吊针时没有一人守护。如漫天要价也得考虑对方是否能接受得起。”李医师也说:“欧某的死,我也痛心,他上有年迈的双亲,下有妻子和年幼的儿女,出于人道主义和扶贫济困,我再设法凑钱,再一次性补偿35000元。”
双方遂于3月4日来到镇里签下了《协议书》,相互握手言欢,和好如初。
(梁宇宁)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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