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笔者因手机出现了点故障,屏幕显示不出,只好找个手机维修店帮修理一下,想不到竟被维修员坑了一把。
当日下午,笔者拿着手机来到了玉林城区民主中路一家手机维修店,在说明原因之后,维修人员拿过手机看了看,说是手机的线路板坏了,要40元钱才能修的好。笔者将手机留下让其修理,并说等一下再来取。可当笔者来取手机时,却与维修人员发生了争执。维修人员说:“手机不仅坏了线路板,而且连折叠处的那根导线也坏了,所以得多加10元钱。”“你不是说只坏了线路板吗?怎连那根导线也坏了?”“这不拆下来怎么知道。”“那我怎么知道到底坏了没有。”我们便你一言我一语地争执起来。最后那维修人员说不给50元钱,别想把手机拿走,要不就再把它拆下来。后来,一个老板模样的人过来调解,无奈之下,双方只好各让一步,我多付了5元钱取走了手机。根据《消费者保护法》,消费者应有知情权,那维修人员的做法显然不妥,谁知道手机是否真的多坏了一处,这不是坑人吗!
玉林读者 吕培全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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