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农民纷纷建起了高大宽敞的新楼房,可建起楼房后却不拆除旧房,让旧房闲置,长期占用土地,这种现象十分普遍。
据了解,土地主管部门在审批农民的宅基地时,并无明确规定建了新房就要拆旧房还地,因此造成旧房闲置占用土地的问题。一些农民建了新房后,旧房便派不上用场了,又舍不得拆掉,于是便长期废置,不闻不问,旧房一撂便是十年、几十年,甚至更长。闲置无用的破旧房,严重地影响了新农村的形象,而且这些破旧房由于长期失修,已成危房,埋下安全隐患。希望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切实教育农民珍惜每一寸土地,正确对待旧危房问题,营造一个良好的新农村环境。
容县读者 侯国林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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