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消费者投诉案件同比下降110%
本报讯(记者杨志光 通讯员秦崇广 黎树珍)今年以来,容县消费者协会把“12315”维权网络伸向农村,不断创新思路,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利益。今年1月至3月20日,该县消费者投诉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110.9%,消费者损失同比下降477.2%。
容县消协对消费者的投诉不管价值大小,不分本地外地都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消费者张某在某农机经营部定购一辆农用后驱车,约定车长为2.8米,车宽为1.8米,但交货时,车长只有2.6米,消费者当即提出异议,而经销商却让其先试用,试用两天后,该车离合器等部位都出现了质量问题。于是,张某直接提出退款要求,但经销商却要消费者自己去厂家换车。接到投诉后,消协多次出面调解,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1000元。
容县消协在全县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中开展争创“消费者满意单位”、“诚信单位”和“无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企业”活动,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和正确对待消费者的投诉,营造制售假冒伪劣可耻、诚信经营光荣的氛围。同时,配合和协助工商、质监等执法部门,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产品的企业和经销商依法处理。目前,该县获得自治区“消费者诚信单位”和玉林市“消费者满意单位”荣誉称号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有25家。
针对假冒伪劣商品流进农村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被侵害的问题突出的问题,容县消费者协会把“12315”维权网络伸向农村,于今年1月分别在全县农村成立了16个“12315”投诉站。乡镇投诉站的成员由各乡镇消费者协会的人员兼任,村联络站的成员由法律法规意识强、办事公道、乐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村干部兼任。由于该县消费维权网络的不断延伸和健全,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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