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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十五万元补偿款……

(ylrb.gxnews.com.cn 玉林日报 2006年02月28日09:19:15)

 
     
 

    本报兴业讯 2006年1月17日,刚要下班的时候,兴业县法院蒲塘法庭急匆匆地来了一位自称是姓周的老人。老人请求法官赶快冻结一笔15万元的存款。

    原来,这周姓老人是受其同屋兄弟委托来办理起诉手续和诉讼财产保全措施的,他的兄弟周某某上个月在广东某制衣厂做工的儿子被机器砸死,对方给予死亡补偿费15万元。但钱汇到了儿媳账户上,而儿媳想独吞这笔款,丢下3岁的幼儿走人。他说,周某某儿媳昨天刚脱孝服,死者尸骨未寒,今天早上,便要到高峰邮政局想取出这笔钱离家出走,他兄弟已叫几个妇人缠住她,并委托他到法院办理相关手续以便冻结这笔存款。

    该庭庭长梁世松知道情况后,马上办理立案手续,在当事人提供相应担保后,又马上拟好裁定书。正打算驱车到法院找领导签发有关文书,刚巧,该县法院民一庭梁坚庭长、李永林副院长到蒲塘镇慰问法院退休老同志。听到情况汇报后,梁坚庭长、李永林副院长便急事急办,签发了该法律文书。李副院长还特地打电话给院办公室,为法庭打印裁定书和办理有关手续提供方便。当法庭干警赶去法院办好有关手续时已是夜幕降临了。第二天天刚亮,蒲塘法庭的干警便赶了15公里的山路到高峰镇去冻结存款。但到了高峰邮政局后得知基层邮电局无权办理冻结手续。于是,他们又马不停蹄开车赶去兴业县邮电局办理了冻结手续。然后,他们又驱车六七十公里赶回高峰张村把裁定书送达给被申请人。原告及代理人知道钱已顺利冻结后,感动地对法官们连说“谢谢!” (兴法)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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