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丽钧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而作为地税部门,必须在依法治税、优化税收服务手段、聚财为国上有所作为,用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为积极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一、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行为,营造公平正义的税收环境。地税机关在征管工作中,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坚决维护税法的严肃性;要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作用,出重拳、查要案、求实效;要坚决杜绝以补税代替罚款,以罚款代替刑事处理的执法弱化的现象。
二、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营造民主法治的税收环境。首先,要在税收实践中,切实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权利和利益,在要求纳税人依法纳税的同时,更要求税务机关依法征税。其次,必须进一步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加快地税部门的内外联网,提高税收征管的科技含量,从源头上加强对税源、税基的管理和监控。同时,要加强对地税干部依法行政和运用现代化手段管理能力的培训。再次,要加强税收法律救济,强化自我纠错能力。要加快行政复议机制建设,充分利用行政复议等形式,及时发现并纠正本级或下级地税机关已做出违法或不当的税务行政行为。
三、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营造安定有序的税收环境。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税收源泉之所在。落实好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是实现社会安定有序的重要措施,也是税务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和义不容辞的责任。地税部门应当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将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四、提升服务能力,营造诚信友爱的税收环境。首先,要实行公开办税。将税收政策公开,以便纳税人学习、执行;将办税程序公开,指导纳税人纳税;将岗位职责公开,方便纳税人办理纳税事项;将工作纪律公开,自觉接受纳税人的监督。同时,建立服务运行机制,细化岗位职责,分工到岗,落实到人,使办税服务运行有序;建立服务考核机制,完善考核指标体系,量化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建立服务监督机制,实行服务、办事承诺制,将各项制度和要求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纳税人和社会监督。其次,税务人员要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自身职业道德修养,做到严格自律、公正执法、文明礼貌、服务热情,充分尊重纳税人。同时,要自我加压,加强学习,精通业务,提高服务技能,缩短办税时间,提高办事效率,迅速、准确地办理各项纳税事宜,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
五、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锻造一支充满活力的地税干部队伍。要加强机关建设,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形成高效、协调的工作机制。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形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组织、工青妇群众组织作用,关心基层干部,关心困难群众生活。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成为弘扬民族精神、实践道德规范、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表率。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纳税人。
(作者单位:容县地方税务局)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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