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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之时报个数

(ylrb.gxnews.com.cn 玉林日报 2006年02月16日09:30:50)

 
     
 

    日前的一天中午,笔者在北流城区城南路与新松路交汇处的街道旁,遇见一起街头买卖纠纷:一年轻男子在街边摆了一个临时果摊,每公斤价格2.6元,一个农村打扮的老妇在果摊挑拣了一公斤果子,然后付钱。可是,纠纷就出现在付钱这个关节眼上:摊主说老妇给他的是一张5角的人民币,货款还不够;老妇说自己付给摊主的是一张5元的人民币,要摊主找补多余的钱。这样,买者说多给了钱,一定要摊主找补给她;卖者则说老妇没付够钱,一边用手扯住老妇的衣角,一边伸手要钱。双方僵持不下,乱成一团,旁人欲将他们劝开,但买卖双方各执一词,旁人实在难以判断孰是孰非。

    类似上述的买卖纠纷,在生活中并非鲜见。为了避免矛盾发生,笔者建议,人们在购物付(收)款时,买卖双方都应高声报数,声明付给或收到对方的钱额数目是多少,尤其在付(收)大额钞票时更应如此。 北流读者 筱 可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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