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下午,玉州区法院执行庭在新任庭长罗秀群同志的带领下,顺利执结了一起旧案。
申请执行人唐某与被执行人陈某等5人侵权纠纷一案,于2002年11月11日立案执行。该案当事人均为玉豸村村民,陈某等人以修建村“文化园”为名,强行占有了五保户唐某在“土改”时分得的房屋。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强制执行,但几个被执行人均以钥匙非己保管为由相互推诿,不仅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还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纠集闹事,对执行法官围攻谩骂。由于该村村民抵触情绪强烈,执行工作陷入僵局。期间,年逾80的申请执行人不断上访,引起了领导高度重视。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此案列为重点督办案件。
上任伊始,罗庭长决心啃下这块硬骨头。为了顺利执结该案,维护社会的稳定,罗庭长通过听取主办人员的汇报并反复阅读案卷材料。同时,改变过去单一的执行方式,先行传唤询问陈某,但陈某仍然以不是钥匙的保管人为由企图推卸责任,且态度十分蛮横。罗庭长严肃批评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错误行为,告之不履行法律义务将被依法强制拘留。经罗庭长苦口婆心的劝说,使陈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终于一改不配合的态度,让保管钥匙的人交出钥匙,同时表示愿意说服村民不再闹事,罗庭长当即决定立刻到玉豸村执行该案。由于做通了村民们的思想工作,执行有序进行,房屋顺利交还给五保户唐某。
一场历时三年的争纷化干戈为玉帛,不仅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了激化群众矛盾,稳定了社会秩序。
(玉 通)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