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上午,一当事人来到玉州区法院玉林法庭,在与何洪副庭长一阵寒暄之后,尽管该当事人一再表示赠送礼金的本意纯粹是为了一表谢意,但何副庭长还是谢绝了,将3000元如数退还了该当事人。
原来该当事人就是不久前何副庭长刚审结的原告某信用社清算组诉被告胡某及本市某饮食服务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的被告胡某。案件立案后交由何副庭长主办,经过何副庭长认真、仔细的审理,最终在查明事实基础上,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胡某在领取判决书时非常感激,连连握住何副庭长的手表示感谢。此后,胡某多次通过电话和其他方式表示要请何副庭长吃饭,但均被何副庭长婉言谢绝。1月10日上午,胡某托熟人将一个装有3000元现金的信封丢在何副庭长的办公桌上,转身就走了。何副庭长查明原由后当即打电话给胡某,胡某来到办公室后,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古朝军)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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