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州区法院玉林法庭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以化解民事纠纷、促进社会稳定为目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民事纠纷案件涉及千家万户,是影响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玉林法庭在审理这类案件中,坚持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先行调解的原则,使近200件民事案件以调解方式或撤诉方式解决,占总结案数的40%以上。此外,该庭还特别慎重处理好群体性纠纷案件,在去年5月审理玉林市玉州区南江供销合作社与玉州区供销合作联社借款纠纷等31件案中,由于案件涉及的困难企业人员众多,如处理不好将会引起双方对立情绪,影响社会稳定,该庭的主办法官从考虑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深入调查情况并主动上门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通过不厌其烦、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及时化解了双方的矛盾,最终使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古朝军)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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