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州区法院南江法庭副庭长文惠新在2005年一人结案72件,其中调解结案59件,调解结案率为81.94%,名列全市法院前茅,被誉为法院的调解能手。2006年元旦刚过,她又成功地运用调解手段,为玉林市玉州区南江街道办事处企业——南江水泥厂挽回经济损失140多万元,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赞扬。
2006年1月4日是元旦放假后上班的第一天,玉林市玉州区南江街道办事处企业——南江水泥厂与承租户黎某等人发生了一起租赁纠纷,街道办事处企业管理站首先想到了法院,想到了人民法庭。南江法庭认为如果此案不采取必要的措施,南江水泥厂有可能造成巨大损失,会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文惠新当机立断,指定审判员杨胜琪快立快办。
根据申请人玉林市玉州区南江街道办事处企业管理站的申请,法庭于2006年1月5日上午对被申请人黎某依法采取了诉前财保措施,对被申请人黎某存放在南江水泥厂内价值8万元的水泥一批进行查封。当天下午双方到法庭协商未果。文惠新副庭长急当事人所急,在参加完院部会议回到庭时已是下午6时了。当时天冷又下雨,为了尽快化解双方矛盾纠纷,文惠新加入到案件纠纷的调解中。她利用法律释理释法,对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要求大家换位思考并引导双方协商和解。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艰苦努力,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于2006年1月10日履行完毕,为玉林市玉州区南江街道办事处企业——南江水泥厂挽回经济损失140多万元。
(林志军)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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