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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为困难当事人着想

(ylrb.gxnews.com.cn 玉林日报 2006年01月10日08:59:05)

 
     
 

    在福绵一个碾米加工铺前,一位年近八旬的老人紧紧握住玉州区法院执行庭法官们的手,激动地说:“谢谢!谢谢!……要不是法院的法官们帮我处理好这件事,我连吃的都没有了……!”

    原来,家住福绵镇福棉村78岁的肖德量老人,因子女赡养问题将几个子女告上了法院,经过法院判决,几个子女分别应对老人承担赡养义务。但是判决生效后,几个子女个个都不愿意履行各自的赡养义务。走投无路的老人只好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玉州区法院执行庭的唐国兴、曾桂文、黄伟等几位同志前往该村对肖德量老人的大儿子准备采取执行措施,但考虑到老人与被执行人的特殊关系和继续履行赡养义务的问题,执行法官们没有采取简单的强制执行措施,而对被执行人做了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劝之以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被执行人真正认识到自己不赡养老人的错误,真正触动了被执行人的思想灵魂。最后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了法院判决,交付了全年赡养费360元和163斤谷子(以谷折抵米),并表示老父亲应该要赡养,今后一定会主动履行赡养义务,不会再麻烦法院上门来执行了……

    本来,案件执行到此,应该说已告一段落。但是执行给肖德量老人的这163斤谷子,却使老人犯了难,老人没有力气抬回去,而且还要搬去加工碾米。看见老人一脸无奈和无助的表情,法官们又热情地帮他抬上汽车送到附近的碾米加工厂进行加工脱壳,曾桂文法官还主动为老人垫付了加工费,当老人接过已经加工好的白花花的大米时,他激动不已,于是出现了开头感人的一幕……

    此案中,老人曾两次到法院反映被执行人不尽赡养义务的情况。每次,主办此案的唐国兴法官都热情地接待这位老人,给他斟茶倒水,耐心倾听,认真解答,由于老人每次都是自己一人搭车出来,唐法官不放心他一个人回去,曾特意两次用车送他回家,这使老人每次都感动不已。

    (庞志森)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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