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叶万松 通讯员 林志军)我市法院在开展专项整改活动中,做到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工作扎实,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在全市各法院召开的由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检察院、企事业单位代表和执法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民意测评会上,全市法院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满意率均为100%。
在整改活动中,我市两级法院突出重点抓好容易发生违法办案、司法不文明的岗位和环节,群众反映法官队伍中的特权思想、对涉诉群众态度不好、伤害群众感情的事情大为减少;关于少数法官办案不负责任,草率马虎,对待当事人和群众来访来信“冷、硬、横、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也得到了明显改进,群众来信来访平均比去年同期减少近48%。同时,为切实解决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去年1月至12月份,两级法院共办理减免、缓交诉讼费用案件842件,缓交诉讼费331.2万元,有力地提升了法院的良好形象。
去年,我市两级法院共收再审案件135件(含旧存19 件),结案112件,其中维持原判的45件,维持率40.18%,比去年上升11.29个百分点,改判的46件,改判率41.07%,比去年下降18.19个百分点。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办案速度加快,办案效率提高。在整改活动中,全市法院对案件流程管理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明确了办案各个环节的办案时间、超时间的责任追究,从而使全市法院的办案效率得到了较大的提高。如立案时间总体上比过去缩短了一半,不少案件几十分钟就可办完立案手续。
全市法院还加强了诉讼调解工作,不仅把调解工作贯穿到一审二审案件中,而且贯穿到再审、执行工作中,千方百计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经过开展整改活动,市法院先进人物不断涌现,人员素质普遍提高。廉政建设长效机制逐步形成,违法违纪行为得到有力遏制。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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