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同志:
实行医疗保险改革后,国家对退休职工可以照顾吗?
董某
董某同志: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企业等单位的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要体现互助互济,退休职工年老体弱,一般患病较多,是需要社会照顾的弱势群体,切实解决他们的医疗费用负担问题,正是医疗保险改革所要解决的一个重点。因此,国务院在《决定》中针对退休人员专门规定了一些照顾性政策:首先,明确了退休人员不缴纳医疗保险。这是一项基本政策,各地区、各部门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其次,考虑到退休人员在以前的工作期间,已经为社会做出了贡献,退休后收入低,特别是现在已经退休的职工,没有足够的用于医疗支付的积累,医疗负担较重。因此,《决定》除了规定退休职工个人不缴纳医疗保险费外,还规定了用人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要考虑年龄因素,年龄越大,单位缴费部分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越高,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划入比例高于在职职工。除此之外,《决定》还进一步明确对退休人员在统筹基金支付时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要给予适当照顾,规定退休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既是社会医疗保险的性质决定的,同时也是为了均衡企业的负担,为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
(李律师)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