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北流法院对当地玛雅传销一案作出宣判,主犯李业金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400000元。其妻蒙贻琨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0元。还有11个被告人也分别被定罪判刑,处以20万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另外,没收李业金等被告人所有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玛雅公司全称为广西玛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采用连锁介绍人员加盟的方法,发展扩大组织并从中牟利。新加盟人员只要交288元钱认购该公司的一份(8瓶)“生物灵”产品,就能成为该公司的业务员,之后就可介绍他人加盟并就发展人员和销售产品的多少来分红、定等级及提成。
2004年8月,李业金以其妻蒙贻琨名义,在北流城区设立了玛雅公司北流总经销部,设立甘村等乡镇代办点共46个。2004年7月至2005年4月期间,总经销部共办理认购“生物灵”227220份,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65439360元,从中获利1817760元和上海通用五菱面包车一辆。各个代办点也从中获利甚丰。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玛雅公司席卷了整个北流市,参与玛雅组织的大部分是下岗工人、退休人员及农民,很多人搭上了一辈子的积蓄,甚至倾家荡产。
(郑迎霞)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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