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玉林市中院依法公开审理莫×成三父子杀害莫惠明(莫×成的侄子)一案。
在1974年和1984年,莫惠明曾因犯强奸罪、盗窃罪,两次被原玉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00年10月,莫惠明刑满释放后,认为其被判刑是莫×成揭发所致,多次对莫×成一家辱骂,并砸烂莫×成家的围墙。
2005年5月11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莫×成坐在家门口乘凉,莫惠明骑自行车从其家门口经过,见莫×成便放停自行车并辱骂莫×成。莫×成不堪辱骂,拿石灰粉撒向莫惠明面部,同时叫莫×观出来帮忙打莫惠明,莫×观即从家里冲出拦腰抱住莫惠明,两人纠缠在一起滚在地上。莫×成从路边水沟捡起一块石头打了一下莫惠明的头部,后把石头丢掉。当莫×观与莫惠明缠打跌倒在路边水沟时,莫×成又叫屋内的二儿子莫×光出来帮忙打莫惠明。莫×光马上从家里冲出上前压住莫惠明的左手,使莫惠明不能动弹。莫×成乘机又从路边水沟捡起一块石头,双手抱着石头向莫惠明的头部砸了多下,致使莫惠明当场死亡。案发后,被告人莫×成、莫×观于当日在家中打电话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同日公安机关在莫×光家里将其抓获。经法医鉴定,莫惠明系被钝器打击头颅严重毁损致死。
在庭审过程中,检察院出示大量主要证据,三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所犯罪的行为后悔莫及。庭审结束后,此案没有立即宣判,经合议庭合议后再另定时间作出判决。(张祥)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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