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笔者前往县交警大队办理有关车辆手续,正好遇上前来交警大队办理摩托车入户的该县城厢的郑某,该农民年近五十,说起购车事来,他十分伤心。原来,去年9月初他饲养了六头大黑猪都胳克,出卖得款6000多元,到县城购买了一部五羊本田摩托车,购车二个多月没有办理入户手续。有一天他骑车到县城购买商品,车被人盗走了,后报县交警大队,因为不入户无法查实,结果5000多元的养猪购车钱付诸东流,黑猪变“白猪”。最近他为了方便走路挣钱,他又出卖5头大猪都胳克,重新购回了一部崭新摩托车,因有盗车的教训,他购车第二天就到了交警大队办理了车辆入户手续。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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