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据报道,北流市大坡外镇近年来呈现出一种新气象:为了消除老年人的后顾之忧,很多家庭都时兴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赡养人的义务和被赡养人的权利。目前,全镇已有多个家庭的子女与他们的父母签订了赡养协议。
“孝亲敬老”、“敬老爱老”,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但是,生活中还会不时发生“××虐待父母”、“××被子女虐待”的事件。为了防止老人无人赡养的事情发生,大坡外镇、村两级领导干部,因势利导,善于总结推广群众自发摸索出的“家庭赡养协议”这一新做法、新经验,使“爱老敬老”逐步走向具体化、制度化。这一创举,值得各地借鉴和学习。 (可人)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