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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欲爱还忧

(ylrb.gxnews.com.cn 玉林日报 2005年12月13日10:20:11)

 
     
 

□林增崇

    近年来,我市民办教育蓬勃发展,不少民办学校实力不断壮大,办学条件不断改善,为取得竞争优势,不少民办学校、幼儿园纷纷配置校车负责接送学生上下学。校车成为学生代步工具的同时,变成了学校实力和形象的招牌。日前,笔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城区民办学校(幼儿园)现有校车已超过80辆,其中民办中等职校的校车占大部分。校方配置校车,本是件家长们期盼已久的事情,可负责接送的车辆由于管理使用不规范或违法超载超速,甚至使用报废车接送孩子,这样的校车就成为孩子们身边的“流动炸弹”了。学生接送车透露出的安全隐忧,应引起社会的关注。

    笔者调查:超载校车危害不小

    笔者曾多次跟随玉林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对辖区校车超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大部分校车存在超载现象,且多发生在城区一些民办学校、幼儿园。这些民办学校、幼儿园的生源大多来自外来民工子弟、农村进城打工者的子女以及周边农村的孩子,住处离学校(幼儿园)较远且分散。由于这些学校的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总体不是很宽裕,这类学校的接送车通常收费极低,甚至是免费。

    校方在人多车少的情况下,为节省开支,明知超载对孩子的生命安全有危险,但仍抱有侥幸心理,有的学校随意租赁价格低廉且接近报废年限的私人车辆接送孩子。笔者曾见到一辆接送车没有车窗玻璃,车上又没有随车老师,一些孩子随意将手、头伸出车窗外。目睹此景,真为孩子们的安全捏把汗。

    学校:校车超载也有苦衷

    日前,笔者就校车管理使用情况走访了玉林城区一部分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发现公办性质的学校、幼儿园普遍执行就近入学的规定,基本上不使用学生接送车,而相当一部分民办学校(幼儿园)却拥有自己的校车,主要用于接送学生。

    对于校车超载接送等现象,校方有何说法呢?城区一所民办学校的校长向笔者诉苦:该校学生大部分是外来民工子弟,或外来经商人员的子女,还有一部分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这些学生的住处分散且离校较远。学生家长到校报名时首先关心的是学校有没有校车接送。学校办学条件有限,只好购一辆二手面包车接送,他自己既是校长、老师,也是司机。由于学生多,只能来回多跑几趟,特别是每逢刮风下雨时,超载接送也就在所难免了。

    城北一民办学校一名开校车的陈司机告诉笔者,自己所开的校车虽是二手车,但车况还不错,且接送车辆也经常检修。他每天要接送二三百个孩子,有时候接送孩子也是几头受气,校方既要保证安全,又要节约成本;如超载接送又怕受处罚;不按时接送,家长又有怨言。但不管怎样,他还是把孩子的安全放在首位。

    家长:校车超载真不放心

    住在玉林苗园路的谢先生表示,对学生接送车严重超载现象感到担忧。校车问题事关学生安全,希望交警及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校车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对“黑校车”要严厉查处。

    家住中秀路的黄女士对笔者说“一些学校为赚钱牟利,竟不考虑学生的安全,长期使用‘黑校车’接送学生,确实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千万不要等到发生悲剧后才重视。”

    在采访中,笔者发现一些家长认为自己平时工作忙或常出差在外没有时间接送孩子上放学,让家里老人骑车接送又担心安全,学校设专车接送孩子确实方便。至于因为学生多校车少而产生超载现象,这可以理解,再说校车一般都是在城区内行驶,速度不会太快,应该不会出什么事。同时他们也希望有关部门能考虑实行校车定期检测、校车司机定期培训的制度,以确保校车的安全运行。

    有关部门:校车接送有章可循

    就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安全问题,笔者日前采访了玉林市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这位负责人告诉笔者,近段时间,交警部门巡逻检查发现,一些民办小学、幼儿园的校车在接送学生时严重超载。为此,交警部门重点加强整治了辖区学生接送车超载现象,要求校车必须按行车证核定人数载人,严禁报废车上路。他希望每个学校提高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认识,学生、家长、老师都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员要按要求驾车,不要使用报废车辆,不要超载超速。这位负责人介绍,按照有关规定,凡是学校的校车,为了便于对司机和车辆的统一管理,都需要在交管部门登记。另外,对于超载校车不能只想着处罚,而要尽可能多地进行引导和帮其改善条件。

    对于民办学校自用车辆的管理及其存在的安全隐忧,玉林市教育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规范我市民办学校自用车辆管理使用的通知》。据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民办学校学生接送车确实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如使用报废车、严重超载等现象直接威胁着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义务教育阶段以下学校学生(幼儿)就近入学的规定,教育部门一般不提倡各学校使用车辆每天接送学生(幼儿)上下学。如确实有必要由学校接送上下学,学校必须确保使用经交警部门年检合格、证件齐全的车辆,聘请录用的司机要取得驾驶员资格。学校自用车辆必须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面对玉林城区校车接送安全隐患,社会各方心声一致:孩子身边的“流动炸弹”该拆除了!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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