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何志国
自今年入秋以来,我市的森林火险等级一直处于3至5级,居高不下,为多年来所罕见。原因正如气象部门的资料所显示,入秋以来全市降水量与常年同期相比偏少3至6成,今年是继2003年、2004年之后我市遭遇到的第三个秋冬连旱年,加上进入10月份以来,气温一直偏高,比常年同期高3至5度,致使全市森林火险等级高高悬挂,森林火情险象环生,当前全市的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竣。
近些年来,森林火灾已构成影响我市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一大灾害。据记者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了解的情况表明,自2001年至2005年上半年,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240起,年均48起,受害森林面积1148.3公顷,年均受灾面积229.7公顷,年均森林火灾受害率0.33%。尤其是2003年、2004年近两年,因气候长期干旱少雨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全市森林火灾更是呈爆发之势,两年间共发生森林火灾203起,受害森林面积1015.1公顷,因森林火灾死亡20人。森林火灾已成为影响我市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一大祸害。
今年的秋冬气候和2003年、2004年很为相似,准确地说火险等级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更为严峻。当前我市正处于风干物燥高火险期,为防患未然,记者建议:
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提高群众防火意识。森林防火面向千家万户,任何预防措施都要以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为基础和前提。因此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显得尤为重要,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深入农村深入重点林区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尤其要突出抓好重点人群的宣传。对中小学生要安排上防火知识课,要加大对典型火灾案例的宣传,从而达到人人防火、人人护林的目的。
强化火源管理,确保降低火灾发生率。要严格执行野外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规范生产用火。对进行炼山造林的单位或个人一定要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对群众的烧荒、烧火积肥等生产性用火,政府要统一部署,组织群众有计划、有防范地集中烧除。“十五”期间,我市因群众烧荒、烧灰引起的森林火灾多达92起,占火灾总数51%。要加大防火巡护,督查力度。林区乡镇要建立和完善野外火源巡查管理制度,加大对重点林区、火灾多发区和人员密集地方的巡查力度,不留死角。
只要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提高认识,加强管理,落实措施,明确责任,我们将会减少甚至杜绝森林火灾,安全度过高火险期。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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