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驾驶员,特别是客运驾驶员,在外行车,难免会碰上各种各样的麻烦事,其中令司乘人员最难对付的是车匪路霸。有的司乘人员临危不惧,以手边器物为武器,与歹徒展开殊死搏斗,或在众乘客协助下,与歹徒机智周旋,终将歹徒制服,保证了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但在现实当中,有的司乘人员不是这样,他(她)们眼见赌博、诈骗、抢劫在自己的车上发生,却视而不见,听之任之,有的甚至放纵歹徒逃之夭夭后竟不报警,使乘客的利益受到极大损害。他们错误地认为,打击车匪路霸,那是警察的事情,作为司乘人员,保证行车安全,就尽到责任了。也有些人认为,出现上面的思想和行为,你只能在道德上谴责它,不可能追究什么法律责任。其实这些言行都是极为错误的,因为乘客购票乘车,就与承运方产生了旅客运输合同关系,作为承运方就有责任将旅客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司乘人员作为承运方的一员,有保证乘客利益不受侵害的责任和义务,若不能履行这个义务,乘客就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关于“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客车一旦遭遇歹徒抢劫、诈骗,作为司乘人员,必须采取行动,制止或者最大限度地减少乘客的财产损失,保护乘客的生命安全。一旦司乘人员放任歹徒抢劫和伤害乘客而不报警、不制止,就有可能被乘客告上法庭,从而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说,司乘人员勇斗歹徒不仅是道德规范,更是一个应尽的法律责任。
诚然,与歹徒搏斗要讲究策略和技巧,不要做盲目的毫无价值的受伤和牺牲。首先,要掌握车匪路霸的行动规律和特点,常年在外行车,应该说直观感受很多,只要平时注意研究就能做到。其次,出车前做好对付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包括向旅客讲解安全防范知识等。再次,案发时,不能惊慌失措,要随机应变,首要任务是保障安全行车,再待机行事;要注意组织乘客联合行动,做到群起而攻之;特别关键的是,抓住有利时机以最快速度报警。
(黄昌成 晓晨)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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