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口角乃家常事,但父子打斗,甚至伤害致死那就是法理难容了。日前,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了一起父亲伤害致死亲生儿子案,被告人李××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3月11日晚上20时许,被告人李××的一贯好赌的儿子李×军向家里要钱,被告人李××称家里没钱,李×军便说要将家里的沙牛卖掉,遭被告李××反对,李×军便和被告李××争吵起来,被惯坏的儿子李×军把被告李××房间里的一台21寸彩色电视机打烂。尔后李×军又拿一条长凳追打被告李××,并扬言要打死家里所有人。李×军与被告李××在缠打当中,双双摔倒在地,此时,被告李××顺手拿起长板凳朝李××头部、脚部猛打。被告人李××打伤李×军后,叫另一儿子李×报警,之后与李×等人送李×军到医院抢救,李×军因伤势过重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与被害人李×军虽属父子关系,但被告人故意伤害被害人身体健康,致李×军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李××在案发后主动叫人报警,并送被害人李×军到医院抢救,其行为是自首,可以减轻处罚。且被害人李×军在被伤害过程中存在重大过错。鉴于此,被告人李××也可酌情从轻处罚。所以法院作出了开头的判决。
(李遇初 黄海)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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