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志光 通讯员 封天 莫永福
司机在遇到险情的情况下,采取了紧急避险措施,从而避免了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在避险的过程中发生意外造成损失,亦能获得相应的赔偿。这是近日发生在司机黎某身上的案例。
8月28日凌晨6时许,容县某水泥厂司机黎某,驾驶一辆大货车载着水泥,从容西乡往容城方向驶去,期间黎某一直靠着右侧车道行驶。突然,黎某发现前方有一辆大货车迎面驶来,并且是占线(即黎某所在右边车道)行驶。黎某犯疑了,莫非对方司机打瞌睡糊里糊涂驾车。黎某犹豫不决了,对方占道行车,如果坚持走自己的右边车道,势必导致两车相撞,并且是两车着正面相碰,损失一定惨重。而违章走左侧车道吧?又担心临近会车时对方突然返回左车道,两车无疑相碰。眼看悲剧就要发生,说时迟那时快,无计可施的黎某猛打左方向,货车顿时像脱僵的野马驶出左边路基,先是撞到一条电线杆,后又撞到一间旧瓦房(幸好当时屋中无人)。随着一声巨响,车被卡死停车,对方司机如梦初醒亦紧急刹车。
此事经容县交警大队的民警紧张有序的勘查,并通过询问证人,及时对两辆货车进行仔细勘查、察看,确认两车虽未碰刮,但鉴于黎某是在紧急避险的情况下才酿成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该事故仍属交通事故。9月1日,容县交警大队经多方勘查作出了责任认定:秦某驾驶的货车有明显的占道行驶,是典型违章行为,应负事故主要责任。而“肇事者”黎某的交通行为是为了避免两车正面相撞,把损失降到最低而驶到对侧,虽属违章行为,但鉴于主观及客观原因,应负次要责任。最后交警公断秦某需赔5200元给紧急避险方的黎某,供其修车和赔偿被撞坏电线杆、房屋之用。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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