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德志 葛君垚
“我市很多街道上都设有标明了‘可回收物’和‘不可回收物’的环保型分类垃圾桶,但不少市民丢垃圾时仍是不加分辨随手弃之。”市民蓝女士近日向笔者反映。对此,笔者进行了调查了解,发现我市的分类垃圾桶大都空有其名。
现场:分类垃圾桶成“摆设”
在人民中路,笔者看到了组成环保垃圾桶的两个圆形小桶上分别十分醒目地标明了“可回收物”和“不可回收物”字样。笔者注意到,在其中一个“不可回收物”的小桶内被塞入了塑料瓶、纸屑等可回收垃圾,而另一个“可回收物”小桶内却装满了果皮、凋谢的鲜花等一些不可回收垃圾,还有的两个垃圾桶里都放入了同样的垃圾。在一环东路,不少行人很随意地将垃圾投入垃圾桶,根本没有留意手中的垃圾是否是“可回收”或是“不可回收”。
市民:不知如何分类
笔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一位杨先生告诉笔者,他确实没有注意过垃圾的分类,认为垃圾只要扔进垃圾桶就可以了,反正到时候还是要集中处理的。一位中年妇女说:“我也想按照上面的标志扔垃圾,只是不晓得要扔的垃圾哪些是没用的,哪些又是可回收的。”
在随后的调查中,不少市民表示,虽然对垃圾分类有一定了解,但还是分不清哪些是可回收垃圾,哪些是不可回收垃圾,所以只好随便扔。有市民则说太麻烦,但也表示如果把垃圾分类有利于环保,也愿意执行,不过希望能被告之分类的具体标准。
有关部门:垃圾应该这样分类
就市民反映的问题,笔者采访了有关专业人士。据介绍,根据有关行业标准,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物,主要包括:1、纸类:未严重污染的文字用纸和其他纸制品等。如报纸、各种包装纸、办公用纸、广告用纸、广告纸片、纸盒等;2、塑料:废容器塑料、包装塑料等塑料制品。比如各种塑料袋、塑料瓶、泡沫塑料、一次性塑料餐盒餐具、硬塑料等;3、金属:各种类别的废金属物品。如易拉罐、铁皮罐头盒、牙膏皮、废电池等;4、玻璃:有色和无色废玻璃制品;5、织物:旧纺织衣物和纺织制品。可回收垃圾通过处理回收利用,可以减少污染,节省资源。
不可回收物是指除可回收垃圾之外的垃圾,常见的有在自然条件下易分解的垃圾,如果皮、菜叶、剩菜剩饭、花草、树枝树叶等。如此,希望市民提高环保意识,在扔垃圾时也要有所“把握”。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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