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到南宁办事,坐上宽敞舒适的豪华大巴,享受着凉爽的空调,不知不觉便睡着了......不知过了多久,只听见“轰”的一声巨响,把我从梦境中惊醒。天啊!车子竟然撞上路边的大树。司机看来伤势不轻,斜靠在驾驶座上痛苦地呻吟,幸好其他乘客没有受伤,车内各种行李物品凌乱不堪。一些乘客则在不停地埋怨司机:叫他关电视,他偏不,还说是开车老手了,从来没有因为开车听音乐而出过事......笔者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俗话说:“一心不能两用”。驾驶中绝对不能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的。这条规定可以说每位司机都知道,但又有几人能遵守?一些司机主观认为:行驶中听广播、音乐能提神,驱除疲劳,看看电视能使人放松。这种解释,乍听起来,是挺有道理的。其实不然,笔者认为,很多司机朋友就是沉浸在感官的享受中不知不觉点燃了“危险炸弹”的导火索。
心理学认为:人的意志集中力,会因外界各种程度不同的冲击而削弱或丧失。现代医学认为,人的大脑中枢如果更多地接受和处理外界信号时,会过早地疲劳,甚至会出现错误地支配命令。
经历此事,感触颇多。为什么有的司机明明知道在行车中听音乐、看电视有危险,但偏还要去听和看?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一是司机本人交通安全意识薄弱。一些司机对于自己的车技过于自信,认为听听看看小事一桩,无需大惊小怪;二是宣教力度不够。虽然交警部门多次教育,但是有些车管单位配合不够,没有形成合力。一些运输单位领导认为放录像和音乐会吸引更多乘客,受经济利益驱动,对此事采取默许态度,放任不管;三是检查机制还存在漏洞。平时查车,偏重于检查是否持证驾驶,是否酒后开车,是否超员、是否超速等等,对于司机看电视、听音乐多半是说说了事。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明显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许人们都会回避,但诸如看电视听音乐这类远离车祸的“小事”,又有多少人关注呢?由是观之,车内音响电视,真的爱你难说出口。
(刘 智)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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