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最近一段时间,许多私企老板和名人的手机号码被公布在网上,许多人都会报着不同目的给他们打电话,很大程度地影响了那些老板们和名人们的工作和生活。那么,这些本来属于隐私范围的手机号码是如何公布在网络上的呢?如何才能解决这种问题呢?
天津某企业经理梁惠臣最近总是接到一些莫名的来电,全部都是一些推销员打来的电话,有推销艺术品的,有卖演出票的,还有很多卖保险的。一般轻易不把自己的手机号码向外透露的梁经理,怎么也想不明白这些推销员是从哪儿弄到的自己的手机号码。和梁经理一样,天津的私企老板郭延东、钟慧琴最近也遇到了类似的事情,有的电话甚至还说要给老板介绍女朋友。
尽管总是接到各种各样的陌生电话,但这几位老板却一直不清楚对方是如何知道自己手机号码的。与此同时,一位在北京做广告生意的李先生无意中在网上发现了一件让他感兴趣的事情。有一次,李先生无意中在网上看到出售老板的手机号,而且是私人电话。正急于找客户的李先生看到这个消息之后,心里为之一动。这就是在网上公开叫卖《2005中国老板手机号码大全》的网站,它的制作方是天津杰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面有全国各地私企老板的手机号码68万个,个人只需要200元—300元就可以购得任何地区的私企老板电话号码。
因为业务需要,当时的李先生很想购买一些建筑类的北京私企老板电话号码,便和制作方取得了联系。问完价钱后,李先生多少有些犹豫,那就是担心手机号码会不会是真的?对方见状,随即发给了李先生30个北京私企老板的电话,让他验证一下真伪。拿到电话号码后,李先生随手试了试。
试验结果让李先生很震惊,因为30个电话号码,除了几个关机之外,其它的都打通了,并且都与资料上所登记的个人信息相吻合。因为接电话人的态度不算友好,怕惹麻烦的李先生最终没有购买,但却把这件事情反映到了各地的工商部门。天津市工商局南开分局接到举报后,立即找到了这家公司的办公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23号,元点科贸大厦302室。可这家公司却大门紧锁,无人在内。
于是南开区的工商局决定采取引蛇出洞的办法,主动给公司打电话说要买一些天津老板的电话号码,对方说明天上午带220元钱来,一手交钱一手交号码。按照约定,第二天上午,工商局的暗访人员来到了位于元点科贸大厦302室的杰瑞公司,见到了出售私企老板信息的卖家唐春经理。
唐经理说,这些信息是他们用专门的编辑软件从网上搜索的。在二十分钟内,这位唐经理的手机响个不停,前后大概有五六个电话打进来,全部都是想购买私企老板电话号码的客户。最后,经过讨价还价,工商局的暗访人员以200元的价钱购买了一个刻有天津私企老板手机号码的光盘,里面大概有1.3万多个私企老板的手机号码。经工商局随机测试,电话号码的准确率在85%左右。
通过工商局的告之,这时的梁惠臣等人才知道自己受骚扰的真正原因,这也让他们十分恼火。掌握相关证据后,南开工商局立即组织人员对杰瑞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据了解,这家公司是在2005年5月12日注册成立的,全公司只有一个人,那就是经理唐春。可在公司的数据库里,却存有全国各地私企老板的手机号码68万个,其中北京老板手机号码4.9177万个,上海老板手机号码4.106万个,天津老板手机号码1.3万多个。那如此庞大的信息又是从哪儿得来的呢?
这位唐经理强调,所有的手机号码都是他自己花了几个月的心血,每天只睡三四个小时,在网上辛辛苦苦地搜索来的,然后经过稍加整理就在网上销售。让他没有想到的是,短短几十天内,就有500多人打来咨询电话,其中有半数以上的人进行了购买。他为什么会想做这样的事呢?
唐春说,因为他对网络比较了解。觉得这是个很有潜力的产业,他认为利用网络出售企业信息并不违规,而私企老板的手机号码在他看来也不属于个人隐私的范畴,这也是属于一个企业信息的范畴。作为一个企业的代表,手机号码是要为企业服务的。对于唐经理的这种说法,那些手机号码被出售的私企老板们表示不能接受。
大家认为,个人的手机号码是一种隐私,现在他们总是不分场合时间接到陌生人的电话。然而,这些私企老板在气愤之余却也对这件事情感到有些无奈,不知道通过什么部门能够解决问题。那么,杰瑞公司的这种经营行为到底违不违反法律法规呢?工商局的负责人说,唐春本身是一个个体经营者,但是他在网上冒用有限公司的名义,违反《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另外,他在网上销售通过各种方式采集到的私人老板手机电话,这种行为将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做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同时工商部门也表示,按照目前的法律法规,很难对在网上出售私企老板手机号码行为本身进行定性,因为这是一个法律空白点。网上叫卖手机号码的这种行为已经给我们带来一个新的法律课题。
今年6月2日这天,600名人的电话号码出现在一些网站的论坛里并迅速被转贴。当事情发生的第二天,几乎所有被公布电话号码的名人都接到了相当多的陌生来电。事发当时,这些名人每天最少也要接到十几个陌生来电,最多的每天接到的陌生信息高达上百个,过多的信息严重地干扰了名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甚至这种行为变成了一种骚扰,让他们苦不堪言。
名人们一致认为,在网上披露他们手机号码的这种行为,已经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可是令他们恼火的是,直到今天他们也不知道谁是这事件的始作俑者。因为这个信息是由网友们在论坛上贴的,而论坛是一个虚拟的网上空间,大家在里面都不用真实姓名,任意发表言论,所以很难确定谁是第一个发布人,谁是后来转贴人。因为无法找到真正的始作俑者,事情最后只得不了了之。
主持人:现在这个法律课题不知道是不是已经被您所关注,觉得对于一个公民个人来讲,手机号码属于什么性质的东西?
北京大学法学院 佟强教授:我觉得手机号码的性质比较特殊,在判断一个手机号码的性质是不是个人隐私的时候,个人的主观意志起到很大作用,也就是说他愿意不愿意把自己的手机号码公之于众。我们可以看到有一些企业的老板就把自己的手机号码公布在网上,这样的话,传播号码的人就不构成侵权。但是,如果那些老板不愿意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公之于众的时候,这样的行为就构成了侵权,特别是以盈利为目的,情节就更加严重了。
主持人:现在工商部门开始介入调查此事,但是工商部门只能够来规范唐春的经营方式和行为,对于行为本身的性质工商机关好像很难给出一个明显的说法。
佟强:是这样的。唐春之所以受到工商局的追究,主要原因在于他冒用了公司的名义,但是这不是一个问题的关键点。现在我们的法律只能够做到这个程度,侵犯隐私以后,我们通过诉讼来解决。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讲,想要去打官司的话,法律成本太高了。
主持人:很多人都说因为名人是公众人物,所以名人的电话号码和那些企业老板不一样,名人的电话号码被公布好像没什么大不了的。
佟强:明星们的隐私权是要受到保护,他把电话号码公布在网上,这些侵权者主观恶意的程度可能更高一些。如果达到了这种程度的时候,会构成侵犯隐私权。他们就是想存心整你一下,故意折腾你。现在在《民法通则》当中,相关的这样一些权利也可以解决类似的问题,不过解决起来会遇到一个瓶颈,因为现在这样的事情越来越多,全通过这样一个通道来走可能会比较麻烦。
主持人:听说现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已经进入了立法的程序,能不能说这样一部法律出台之后,实际上为解决这样的问题提供了一个更为通畅的法律途径?
佟强:是这样的,有了这样的立法使得隐私的保护更周严了,特别是对涉及到个人信息的收集的途径、传播的途径会有一系列的程序性的规范,如果谁违反了这些规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就会进行查处。
主持人:在信息社会当中,信息具有了与以往不同的价值,怎么样运用好这些的信息来为社会服务呢?随着社会法律的不断完善,什么样的个人信息是可以公开的,公开到什么程度,都会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在这样的规定之下,相信这些信息最终能够成为推动社会不断进步的财富。
(由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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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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