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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断通知书

(ylrb.gxnews.com.cn 玉林日报 2005年07月07日11:22:31)

 
     
 

    内容简介:1995年,江西省的邓勇高考考了508分,但是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直到十年后他才发现,当初自己被江西省化学工业学校录取了,而且档案至今还保留在化工学校。化工学校说他们把录取通知书寄到了邓勇的母校新建二中,但新建二中却说他们一直没有收到。于是,邓勇将两所学校连同省高招办一同告上法庭。

    邓勇是江西省南昌市郊区的一位农民,曾三次高考落榜的他10年来为了生计,不得不四处打工,而这也成了乡亲们的笑柄。邓勇说,1995年他参加高考,考取了508分,按照当时的规定,中专院校的录取没有分数线,而是由高分往低分录取,录满为止。但邓勇盼了好久也没有盼到录取通知书。一晃10年过去了,一次在工地上的闲聊,让邓勇不得不又回想起十年前高考落榜的经历。

    邓勇听一位工友的亲戚说,在1995年他虽然只考了507分,但仍考上了一所中专院校,那么为什么507分能上中专,而自己508分却没有考上呢?邓勇立刻从工地辞职,直奔江西省高招办。在这里,邓勇找到了一个令他完全不能接受的事实。1995年考了508分的邓勇已经被江西省化学工业学校录取了。

    邓勇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当年明明已经考上了,为什么一直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呢?对此,江西省高招办解释说,通知书是由录取学校负责发放。于是,邓勇找到了江西省化学工业学校。在该校1995年的学生花名册上,邓勇发现了自己的名字,而更让他吃惊的是,他的档案已经在这里保存了整整十年了。学校为什么没有及时通知邓勇呢?由于学校的负责人没有接受记者的采访,我们只能从当地媒体的一些采访资料中了解到一些情况。

    江西省化学工业学校是一所省级重点中专,他们说所有的录取通知书他们都按时寄出了,为了防止丢失,他们还是以挂号信的方式邮寄的。邓勇说,自己当年填写的联系地址是母校南昌市新建二中,如果化学工业学校真的按时寄出了录取通知书,新建二中为什么没有通知他呢?于是邓勇又回到了自己的母校江西省新建二中了解情况。新建二中的负责人说,多考出去一个学生,班主任老师就会多得到一份奖金,因此谁都不会拿学生的录取通知书开玩笑,而且当年的录取光荣榜上也确实没有邓勇的名字。

    看来,邓勇的母校的确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那会不会是邮局在寄信的过程中出现了什么问题呢?邓勇来到了邮局,但也没有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因为邮寄的单据邮局只负责保存两年。十年前明明已经被录取了,但却与梦寐以求的校园生活擦肩而过,邓勇此时的心情可想而知。而当年已经是二次参加高考的邓勇因为没有收到通知书,不得不为了完成妈妈的愿望,第三次参加了高考。

    由于压力太大,第三次参加高考的邓勇最终只考了410分,不得不自费就读于江西省兵器学校。邓勇说,那些考上了化学工业学校或同类学校的同学们,如今有的当了警察,有的在县政府里当了干部。而他在1999年毕业之后,被分配到了一家国营小厂,但是很快就下岗了。为了生计,邓勇不得不四处奔波打工为生。

    十年苦读盼的不就是一朝金榜题名,每每想起这十年走过的路,邓勇都会心酸地落泪,难道这一切只能自己认倒霉吗?这时,邓勇忽然想起了自己那份至今还放在江西化学工业学校里的档案。而为了这份档案,邓勇也吃尽了苦头。原来,在1996年,当邓勇第三次准备参加高考的时候,他突然发现自己的档案不见了。新建二中给他建立了一个新的档案,这份新档案伴随着邓勇一直走到了今天。

    在邓勇看来,如果母校新建二中在发现自己档案丢失之后,能够及时地帮他寻找档案的话,他们就会一直追到江西化学工业学校,也就不会耽误他这么多年。而新建二中则认为,作为一所学校,他们没有权利和义务为学生寻找档案,而且当时的校方也是为了方便邓勇顺利地参加高考,才办理的那份新档案。

    按照规定,如果考生没有报到,招生的学校应在当年年底将档案退回省高招办,江西省化学工业学校为什么没有按规定做呢?学校解释说他们担心档案寄出后邓勇收不到,就一直将档案保留学校。明明达到了分数线,档案也被录取学校调走了,而自己却没有收到那份可以改变自己命运的通知书,那么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错呢?谁又应该为自己失去的这一切负责呢?

    2004年11月,当时已经重病在身的邓妈妈从自己紧张的医药费中,拿出了3000块钱鼓励自己的儿子利用法律讨回公道。于是邓勇一纸诉状将江西省高招办、江西省化学工业学校及新建二中告上了法庭。2005年4月,南昌市东湖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首先排除了江西省高招办的责任。

    而作为录取学校的江西省化学工业学校则坚持认为,当年学校已经按照高招办的要求,将通知书寄给了邓勇,但是邓勇一直没有来报到,因此责任也不在他们这边,况且校方还一直保留着他的档案。作为邓勇的母校新建二中也表示不该负责。学校认为,由于新建二中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也不知道邓勇同学被录取了,因此邓勇所受的损失和新建二中没有关系。

    就新建二中和江西省化学工业学校的责任问题,法院认为,江西省化学工业学校除了无法证明自己已送过录取通知书外,还存在没有及时退档的重大过错。而新建二中在1996年为邓勇补办新档案的行为也存在着过失。2005年5月,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由于各被告均无法证明他们已经将录取通知书送达考生邓勇的手中,并给邓勇的生活、学习带来了或多或少的影响,因此法院判定新建二中和江西省化学工业学校分别赔偿给邓勇7000元。就这样,用1.4万元买断了一张遗失的录取通知书,不仅改变了邓勇人生的道路,也给邓勇的母亲带来了终身的遗憾。

    因为自己没有文化,而一直盼望儿子能够出头的邓妈妈,在临终前一直希望能够看到那张写有自己儿子姓名的录取通知书。

    主持人:现在各方都在争论,每一方都在说自己没责任。叶老师,您觉得在这个故事里最大的感慨是什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叶林教授:每一个环节上都出了一些纰漏。邓勇提出的诉讼告了三方。先说高招办,从目前的情形来讲,高招办更像是领导性的部门和协调性的部门,不是一个直接面对考生的部门,它是个中间控制环节。因此既然它不直接面对考生,跟考生之间没有明确的民事法律关系。

    主持人:第二个环节就是化工学校了,化工学校有没有问题?

    叶林:化工学校是有问题的,他应该举证证明自己曾经把入学通知书发放给了考生本人。现在我们只能推定化工可能没有发出通知。但是更重要的问题是,如果它决定录取此人,你就必须对这个人做出合理的安排,如果他两周后还没有入学报到的话,就应该把他的档案按照程序退回去。但是江西化工学校却将档案保留了十年,学校在管理上暴露出很大的问题。

    主持人:邓勇的母校,新建二中有没有问题?

    叶林:他帮学生创造了一个新的档案,使一个人变成了两个档案,这就说明学校很不负责任。邓勇的档案丢失了,学校可以给他补办,但是补的程序一定要合情合理合法,否则的话就是在造假。因此,新建二中承担责任的最主要原因就在于,明知道这种做法是违法的,还这样做了,使学生误以为自己的所有的手续是正确的,就没有去查找。

    主持人:看到这个结果可能有人也会像邓勇一样不满意,因为邓勇反复在说,如果十年前我收到了,我今天的命运会改写。现在你用1.4万元买的是我的命运。您怎么看1.4万元的赔偿?

    叶林:丢失这种读书的机会,损失到底有多大,真的很难用金钱来衡量,因此在这个案件当中,双方各承担50%,7000元钱。这个钱并不多,但是它所发挥的作用更大,因为它意味着两个学校在他们的工作当中是有缺陷的,他们应当对自己的缺陷和过错向考生承担责任。

    主持人:为了确保录取通知书能够高效、准确、快速地送到考生手里,防止再出现丢失或者延误的现象,国家邮政总局在今年也出台了一些相关的规定。现在我们听听国家邮政局公共服务部张荣林主任的解答。

    张荣林:最近国家邮政局会同教育部下发了一个《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具体工作的通知》,在这个通知当中做了几项规定:一、高考录取通知书都要通过邮政部门寄递,第二、各个生源所在省地高校招生办公室,必须在高等学校同批次录取接受以后三天以内,将录取考生的名单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递到有关的高等学校。第三、录取通知书寄递要使用邮政特快专递或者是挂号信形式收寄。第四、高考录取通知书不论是速递邮件还是挂号邮件,都必须投递到收件人,不得做急转投递处理。

    主持人:邓勇的故事在提示所有为考生服务的相关部门,考生的事没有一件是小事,所以我们每一个细节的处理都要实实在在地为考生的利益着想。

    (由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组供稿)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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