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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之痛

(ylrb.gxnews.com.cn 玉林日报 2005年06月30日09:40:40)

 
     
 

    小燕是安徽省合肥市虹桥小学五年级学生。2004年12月16日,11岁的小燕因为连续两天高烧不退,被父母送到医院救治。当诊断结果出来之后,小燕的父母被惊呆了,女儿患的是再生障碍性贫血,据说是和白血病一样恐怖的绝症。小燕的父母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他们说小燕只有11岁,正值含苞待放的年龄,过去一向身体很好,怎么就突然身患绝症呢。父母决定,不论付出多大的代价都要挽救孩子的生命。

    然而,小燕住院仅四五天便花费了一万多元,而这笔钱也是父母东拼西凑借来的。继续治疗需要更大的费用,全家人一筹莫展。几年前,小燕的父亲在单位办理了内退,母亲也一直无业在家,平日的生活只有靠每月400多元的低保金维持。对于他们来说,此时已经很难再筹到钱了。然而,让孩子活下去的强烈渴望是父母的全部心愿。于是,他们找到了小燕就读的合肥市虹桥小学,希望通过学校得到帮助。

    得知此事后,留住小燕的生命,用爱心和小燕一起抗击病魔成为虹桥小学全体师生的心声。2004年12月下旬,在这个寒冷的季节里,小燕的母校发起的捐款活动为病重的小燕带去了温暖的问候。2004年12月27日,小燕得病的消息被上报至庐阳区教育局。为了挽救孩子的生命,区教育局团委、少先总队随即向全区所属中小学校发出更大规模的捐款倡议。

    在庐阳区教育局团委、少先总队的倡议之下,一笔笔融汇着爱心的捐款开始向虹桥小学汇集,仅三天之内捐款已达两万多元。靠着这些善款,小燕终于开始了新一轮的治疗。成千上万人的爱心重新唤起了小燕生的希望。一天,身在病榻上的小燕向父母诉说了一个心愿:能走在大海的旁边,能去捡贝壳,那就是一生当中最幸福最幸福的时刻了。

    看大海、拾贝壳,一个单纯而美丽,原本能极易实现的心愿,但是对于此时病情仍在恶化的小燕已经变得遥不可及。合肥市很多市民通过媒体的报道得知此事后,开始用特殊的方式表达着对小燕的关爱之情。许多人纷纷给小燕送来各种各样的贝壳和其他小礼物,祝愿她能够早日康复。

    然而,所有人的爱心并没有阻挡住病魔的脚步。2005年2月18日晚上,小燕离开了这个曾经让她异常留恋的世界,留在人们记忆里的只有她那可爱的笑容,和那双对世界充满渴望的眼睛。小燕的父母承受着巨大的悲痛,除了几张照片,他们烧掉了小燕的所有遗物。现在为了孩子,他们只剩下一件事没有完成了:既然女儿活着的时候没有见过大海,她死了以后,父母要把她的骨灰撒到大海里,满足她的愿望。

    2005年3月初,也就是小燕去世半个月后。小燕的父母来到虹桥小学,希望学校能从捐款里拿出7000块钱,把小燕的骨灰撒在千里之外的海南省三亚海湾,实现小燕生前的愿望。然而,学校没有同意他们的要求。学校认为,所有捐款是为了治病,和实现小燕生前愿望无关。再说合肥市离巢湖很近,将骨灰撒入湖中,骨灰顺水也可以流到大海,没必要舍近求远。小燕父母的要求被拒绝了,这让小燕的父母很不高兴。

    在此期间,小燕父母意外了解到的一个情况,原来学校自己还保留了一部分捐款。使他们对学校更加不满。小燕的父母说,当初小燕治病时,医疗费一直很紧张,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小燕的治疗。如果所有的捐款都用在孩子的治疗上,也许结果会和现在不一样。他们由此开始质疑学校在捐款上的使用和管理。那么,到底当初人们捐了多少钱?又是如何管理使用的呢?对此,教育局团委的同志说,这些捐款是学校以现金或存单的形式交到教育局团委,再由团委直接交给虹桥小学。

    庐阳区教育局的杨治表示,团委向全区所属中小学校发出捐款倡议之后,短短三周之内,捐款数量已经达到9万多元。除了给小燕治病花掉的近4万元外,还有5万多元。而且虹桥小学也再三强调,收到捐款后学校也是非常谨慎的,为了方便捐款的使用,他们还专门开设了一个账户,责成虹桥小学少先大队辅导员彭静专门负责。

    学校领导给我们出示了有关捐款的两本收据和一本登记册,在这本登记册中,有23所中小学校和两家社会单位和个人的捐款名单,这些捐款总计92354.1元。学校说,这笔爱心账一目了然,没有虚假。事实和学校所说的一样吗?在23所学校里,我们随机找到了安庆路幼儿园和宿州路小学两家捐款单位,通过电话采访对其捐款数目进行了核实。安庆幼儿园和宿州小学的负责人说,他们为虹桥小学的捐款数额分别是445元和762.2元,这都与虹桥小学的收据上和登记册上注明的一致。

    在肯定自己的账目真实性的同时,学校表示,小燕的家人每次来拿钱,学校都是分文不少的给了他,而且有时候还多给一些,根本没有发生过为难小燕家人取款的事。但尽管如此,小燕父母还是觉得账本是学校自己登记的,没人监督,有账目不清之嫌。并且他们认为,捐款人把钱交给小燕了,这个钱就归小燕所有。现在小燕去世了,这笔钱就成为了她的遗产。

    面对家长提出的要求,虹桥小学难以认同。他们认为这笔钱是为小燕治病的,可是小燕不幸去世,这笔钱就应该由曾经发起捐款倡议的学校和部门管理,并用于爱心捐助的相同用途,继续帮助需要帮助的孩子们。剩余的捐款究竟该由谁来管理和使用,小燕父母和学校难以达成一致。同时,当时曾经为小燕捐款的人大都支持学校的做法,同时认为为捐款闹纠纷是对捐赠者一种极不尊敬的做法。

    在采访中,我们也在市民中听到了另外的一种意见,他们觉得捐款还是应该归小燕父母。

    尽管人们对此事看法不一,但小燕父母还是坚持己见。2005年3月17日,他们一纸诉状将曾经在困难面前和他们共担风雨的虹桥小学告上法庭,要求学校从捐款里拿出7000块钱,来满足小燕生前看大海拾贝壳的心愿,并将5万多元的捐款余额划归自己等诉讼请求。

    主持人:现在小燕的父母想要完成孩子生前的一个愿望,提出来说能不能从这笔捐赠款里拿一部分钱出来,把小燕的骨灰带到海边。父母的这个要求在法律上能不能获得支持?

    中华慈善总会法律顾问、北京大学法学院周俊业教授:学校通过公信力向更多的学校和社会来进行呼吁,为小燕捐款。社会上各个学校的捐赠目的非常明确,就是为小燕来治病。从民法的角度也好,从合同法的角度也好,这是附条件的捐赠,使用的目的和用途是不能改变的。如果改变的话,捐赠人有权利来撤销捐赠。

    2005年5月27日,庐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定小燕父母和学校都无权支配和使用这笔捐款,并驳回小燕父母关于要求学校支付一定费用,来满足小燕生前愿望的请求。同时,法院还向庐阳区教育局团委发出了一份司法建议书,希望学校能把这笔钱转交给慈善或公益事业机构,发展相同的公益事业。对于一审结果,小燕父母不服,表示还要继续上诉。对于当时的一片爱心现在落到这种尴尬的地步,学校表示非常无奈,他们觉得还是应当由社会机构来处理这件事情最妥当。

    主持人:目前这笔捐款在小燕过世以后,还有一定的数额存放在学校。对于剩下的一部分应该怎么办?

    周俊业:这笔钱它既不是小燕父母的也不是学校的,我认为它还是应该从社会来再回到社会去,把剩余的钱交到一个公益的组织或者是慈善机构,建立一个基金,把它用到更需要的地方。

    主持人:但是小燕的父母也提出了一个法律上的依据,说这笔钱当初是捐给小燕,变成了小燕的财产,现在小燕去世了,按照继承的原则来讲,作为父母是不是能够把这笔遗产接收过来?

    周俊业:因为小燕的这笔财产是大家捐赠,这个捐赠是附条件的捐赠,要为小燕治病。今天小燕已经走了,不需要治病了,它和一般民事法律意义上的财产继承是不同的,不能够说这笔钱就归小燕的父母来支配,他没有支配权。这种附条件的捐赠一旦条件消失,捐赠就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主持人:最后法院的意见和您刚才分析得非常一致,那就是希望能够用这笔钱设立一个基金。但是回过头看整个事件,从一开始这种暖融融的气氛发展到后来双方都显得有些尴尬,有没有什么办法在今后的捐助中避免出现这种情况?

    周俊业:比如说可以签订捐赠协议。在捐赠协议当中,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约定得非常清楚。如果说有这样一个非常完备的一个协议,这些问题事后都是可以避免的。另外,如果没有足够的把握,我们可以把这个协议拿到公证处去公证,这就赋予了它法律上的保障。

    主持人:其实,所有捐款的人都希望自己的一份爱心能够真正地用到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身上。但是如果在捐款之初,大家就能对捐款的意愿有一个更加清楚地表达,对于捐款的各项规定能有一个更加详细地了解,也许今天这样的尴尬就不会出现了。

    (由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组供稿)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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