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据了解,在一些客运单位里,客车驾驶人相互之间为了避免各自交通违法行为受到处罚,自然而然地形成一种不成文的“默契”:当某一驾驶人在途中发现有交通警察在路上执勤时,就立即用手机、打手势或闪烁灯光的办法,告知或示意同一单位、同一车队、同一营运线路的其他驾驶人,在某路段有交通警察执勤。其他客车驾驶人得到信息后,即临时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或停车等待交通警察离开后再继续违法行车,以避免受到处罚。其余时间里则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互相之间或违法超载,或在客车上违法装载货物,或为了与竞争对手争抢乘客你追我赶违法超速行驶……,此时却相互默许,心照不宣,这种情况在经营短途客运专线的客车驾驶人当中尤为突出。
应该说,作为机动车驾驶人,对其他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同行给予及时的提醒和忠告,是一种良好的职业道德,是应该的,必要的,理应提倡。但这种有前提、有条件和有限的提醒和忠告,已经“变了味”,把应该主动守法行车变为被动守法行车,把应该随时守法行车变为有限守法行车,把我要守法行车变为要我守法行车。这种仅仅建立在相互间避免交通违法行为受到处罚、而不是建立在整个客运过程安全上的提醒和忠告,是一种游戏式的、弄虚作假的提醒和忠告,是不可靠的。久而久之,相互之间就会不自觉地养成一种不安全的行为习惯,那就是把应该全天候遵守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当作只在某时间、某路段来遵守,其余时间则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抛至脑后,把乘客安全放在一边,超速超载,违法行车,以冒乘客之险来换取自己的眼前利益,这是不道德的、危险的、违法的。
俗话说:客运事故猛如虎,旅客安全大如天。客运安全来不得半点虚假和马虎,客运安全需要我们每个客车驾驶人每时每刻自觉守法行车来保证。因此,敬请各位客车司机大佬:在客运安全和经济利益面前不要冒险,安全为先!
梁 坚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