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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枪报复致人死亡赵日升被判处死刑

(ylrb.gxnews.com.cn 玉林日报 2005年06月16日09:38:10)

 
     
 

    2005年6月3日,玉林中级人民法院对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赵日升、梁维燊、陈钊、周进故意伤害一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赵日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2年、10年。

    上述4被告人平时关系很“铁”,经常在一起吃喝玩乐。2004年8月下旬的一天,被告人梁维燊到北流市大燕塘(地名)参与赌博时,遇到罗纶彪,罗纶彪要求梁维燊还清所欠的钱,梁维燊不愿给,双方发生争执,梁维燊马上打电话把被告人赵日升、陈钊、周进叫来,四被告人先是与罗纶彪等人争吵后动手打架,梁维燊被罗纶彪之弟罗纶飞用刀砍了一刀左肘部(轻微伤),后经在场群众劝解,梁维燊付了一些现金给罗纶彪,双方结束了当天的纷争。

    事情平息了,但梁维燊、赵日升、陈钊、周进心里却愤愤不平,梁维燊提出要报复罗纶彪,其他3人不假思索一致同意,经商量确定用枪将罗纶彪打成残废。尔后,梁维燊向他人借到了一支猎枪,并提供现金给赵日升、陈钊、周进购买了用来作案的黑色衣服、鞋及摩托车头盔,伺机作案。同年9月23日傍晚,赵日升在北流彩健宾馆旁的发廊处发现罗纶彪后,即电话告知梁维燊、陈钊、周进,并跟踪罗纶彪到北流城区宏发大排档处。陈钊、周进、梁维燊将猎枪、衣物等作案工具带来后,4人经商量后作了分工:周进望风,赵日升打人、梁维燊、陈钊接应。之后,赵日升换上准备好的黑色衣服、鞋及摩托车头盔,手拿猎枪步行到宏发大排档,朝在大排档内吃饭的罗纶彪的下身连开4枪,即从原路返回到梁维燊、陈钊的接应处,一起逃离现场。罗纶彪由于被打伤左下肢,致左腘窝动脉破裂,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四个“铁哥们”在法庭上互相推诿责任,均说自己不是主犯,且均提出本案被害人有过错。玉林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本案发生前曾发生被害人罗纶彪在向梁维燊索债过程中,与4被告人发生冲突,罗纶彪之弟砍伤了梁维燊之事,但该事情在当天就经人调解平息了,本案发生是由于4被告人的蓄意报复所引发,因此,本案被害人并无过错。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赵日升参与共谋、案发当日先发现并跟踪被害人、纠集同伙、开枪致死被害人;被告人梁维燊提出犯意、借来枪支、提供购买其他作案物品的资金、开车接应,两被告人均起主要作用,均是本案的主犯,但相互比较,赵日升的罪责要比梁维燊大。被告人陈钊、周进参与共谋、购买作案用的衣物、认被害人、接应望风,在本案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从轻处罚。被告人陈钊曾因犯抢夺罪被判刑2年,刑满释放后5年内再犯新罪,是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玉林中级人民法院根据4名被告人的罪责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陆敏平)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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