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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生物灵”(又称“288”)也是非法传销吗?

(ylrb.gxnews.com.cn 玉林日报 2005年06月09日08:53:43)

 
     
 

    张女士:我是个做服装生意的个体户,前段时间某单位领导的爱人对我说,现在买“生物灵”发财,动员我参加,我问她怎样买?怎样参加?她说:每份交288元,第一个月返还160元,第二个月返还180元,以后还有什么什么高额回报等等。她的宣传使得我怦然心动,我问她这样做不犯法吗?她说,他们像我一样开有店铺和代办点,有营业执照等等,不会犯法。我在她的鼓动下,将我所有的5万多元积蓄全部拿去购买了“生物灵”,天天期望着其许诺的高额回报,谁知不久,公安机关便查封了开设“生物灵”的店铺和代办点,说这是非法传销,我的心一下子凉了半截,5万多元积蓄不知下落,使得我三天三夜不吃不喝不想活,这买卖“生物灵(288)”真的属于非法传销吗?

    答:买卖“生物灵”(又称“288”)前段时间在我们广西一些地方及我市特别是北流范围内,确实是造成了大批人上当受骗。自从公安机关采取行动后,一些人在认识上还未能转过弯来,闹得沸沸扬扬。现就有关法律问题,作以下解答:

    综合国务院办公厅2000年8月13日转发工商等部门《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意见的通知》等规定,把传销和变相传销归纳为以下几种:

    1、店铺式传销,这种传销欺骗性最大,因为经营者表面上办有营业执照,并且还办理了税务登记,表面上看来这是合法经营。但是,经营者并未依法经营,而是通过发展上、下线人员或组织网络或许诺高额回报搞传销,参加者之间有的上线从下线的营销业绩中提取报酬,组织者从认购者中提取的部分费用来维持运作等等。

    2、认购商品式,参加者通过认购商品,取得入门资格,通过介绍或发展他人加入,并以此获得回报。

    3、交纳入门费式,参加者按规矩交纳入门费,获得入门资格后,通过介绍或发展他人加入并以此获得报酬。

    4、高额回报式,组织者对参加者许诺以高额回报作诱饵,利用参加者所交纳的部分费用或认购商品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并获得非法利益,就像垒金字塔一样。

    5、其他方式,如无店铺的组织者的收益主要来自参加者交纳的入门费或认购商品费等方式变相交纳的费用的形式来维持运作和获得收益和先参加者从发展的下线成员所交纳费用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来决定等形式。

    对照以上情况可以看出,玛雅公司所施行的经营模式是地地道道的非法传销行为。该公司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广大群众加入其组织,鼓吹参加者只要投资288元,半年后即可获利1060元。玛雅公司用后加入者的钱支付先加入者,先加入的少部分人获得利益,后加入者则血本无归,最终必将导致“崩盘”和组织者、为首者卷款潜逃的后果。据统计,全国上当受骗者达50多万人。最近,广西公安机关采取集中统一行动,彻底摧毁了该公司在广西的传销网络,这一举措是十分正确和必要的。

    鸿州律师事务所

    蒙耀东律师

    2005年5月27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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