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笔者在玉林城区教育中路某一水果摊上买水果时,无意中看到了老板娘正在清洗“修理”水果。然而笔者清楚地看到,老板娘在“修理”水果的时候,左看右瞄,左挑右选,最终把红富士的标签贴到腐烂的苹果,然后放到摊位上。商贩的一举一动不禁让笔者想起了一句话:商贩商贩,不奸不商!这话确也实实在在地披露了一些不良商贩商业道德的缺陷。
有些商贩为了谋取暴利,可以说不惜任何手段在商品上做手脚,把已经存在问题的商品通过掩盖、涂改、抹擦等手段做“简单”处理,让“三无”、过期、不合格等商品又成为优质产品。据报道,有专家分析:经过这样的简单处理,商贩可以从中谋得将近翻1/2倍的暴利。面对这样的高额利润,怎能不让商贩心动呢?可是,他们是否知道,这是一种极其缺德的行为呢?
做人要讲社会道德,做生意也不例外。交易原乃是一桩以自愿、平等为原则的商主和顾客之间你情我愿的公平交易。在没有人时刻监督的情况下,商主就应该有自己的良心,售给顾客的应该是优质产品,而不是劣质产品。这样,在顾客得到物有所值的产品时,不仅商贩得到应有的合法劳动报酬,也使顾客的安全消费得到保障。顾客是上帝。商贩只有真诚真意,不坑“无知”的顾客,才是正确的为商之道。 (陆泽钊)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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